[发明专利]用于机动车驱动系的执行器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19948.5 | 申请日: | 2013-02-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34935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08 |
发明(设计)人: | 卡斯滕·邦德;斯特凡·罗特沃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格特拉格传动机构和齿轮工厂赫尔曼·哈根迈尔有限公司&两合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H63/18 | 分类号: | F16H63/18;F16H63/32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27 | 代理人: | 丁永凡,张春水 |
地址: | 德国翁特***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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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用于机动车驱动系(10)的执行器设备(30),所述机动车驱动系具有用于传递驱动力矩的至少一个摩擦离合器(20,24)、其尤其呈起动离合器的形式;以及带有至少两个挡位(1,2,……)的变速器(22,26),所述挡位能够借助于换挡离合器设备(23,25)接合和分离,所述执行器设备具有液压回路(36),所述液压回路具有能够借助于电动机(54)驱动的泵(38),并且所述液压回路具有离合器液压缸(48),借助于所述离合器液压缸能够操作摩擦离合器(20,24),并且所述执行器设备具有换挡执行器装置(55)以用于操作换挡离合器设备(23,25)。在此,换挡执行器装置(55)具有控制换挡鼓(56),所述控制换挡鼓经由控制换挡鼓耦联装置(60)与电动机(54)耦联或者能够与其耦联,使得控制换挡鼓(56)能够借助于电动机(54)置于旋转中,以便操作换挡离合器设备(23,25)。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机动车 驱动 执行 设备 | ||
【主权项】:
一种用于机动车驱动系(10)的执行器设备(30),所述机动车驱动系具有:用于传递驱动力矩的至少一个摩擦离合器(20,24);以及带有至少两个挡位(1,2)的变速器(22,26),所述挡位能够借助于换挡离合器设备(23,25)接合和分离,所述执行器设备具有液压回路(36),所述液压回路具有能够借助于电动机(54)驱动的泵(38),并且所述液压回路具有离合器液压缸(48),借助于所述离合器液压缸能够操作所述摩擦离合器(20,24),并且所述执行器设备具有换挡执行器装置(55)以用于操作所述换挡离合器设备(23,25),其中所述换挡执行器装置(55)具有控制换挡鼓(56),所述控制换挡鼓经由控制换挡鼓耦联装置(60)与所述电动机(54)耦联或者能够与其耦联,使得所述控制换挡鼓(56)能够借助于所述电动机(54)置于旋转中,以便操作所述换挡离合器设备(23,25),其中所述泵(38)具有直接与所述离合器液压缸(48)连接的压力接口(46),所述电动机(54)经由泵耦联装置(82)与所述泵(38)的驱动轴(52)耦联,并且其中所述机动车驱动系(10)具有带有第一摩擦离合器(20)的和带有第二摩擦离合器(24)的双离合器变速器(14),其中所述液压回路(36)具有用于所述第一摩擦离合器(20)的能由第一电动机(54A)驱动的第一泵(38A)和用于所述第二摩擦离合器(24)的能由第二电动机(54B)驱动的第二泵(38B),其中所述换挡执行器装置(55)具有第一控制换挡鼓(56A)和第二控制换挡鼓(56B),其中所述第一控制换挡鼓(56A)能够经由第一控制换挡鼓耦联装置(60A)与所述第一电动机(54A)耦联,并且其中所述第二控制换挡鼓(56B)能够经由第二控制换挡鼓耦联装置(60B)与所述第二电动机(54B)耦联,其特征在于,所述液压回路(36)具有交叉连接部段(90),所述交叉连接部段能够将所述第二泵(38B)的至少一个接口(46B、40B)与液压的第一耦联装置执行器(86A)连接以操作所述第一控制换挡鼓耦联装置(60A),和/或能够将所述第一泵(38A)的至少一个所述接口(46A,40A)与液压的第二耦联装置执行器(86B)连接以操作所述第二控制换挡鼓耦联装置(6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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