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经由OTT传送的广播内容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25816.3 | 申请日: | 2013-04-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03510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06 |
发明(设计)人: | G·K·瓦尔克;C·N·洛;王俊;D·蔡林戈尔德;J·P·巴龙;E·O·蒂昂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14 | 分类号: | H04N21/414;H04N21/6405;H04N21/6408;H04N21/647;H04L29/06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72002 | 代理人: | 张扬,王英 |
地址: | 美国加***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系统、方法和接收机设备能够用受约束的内容允许区域(例如,指定的市场区域(DMA))的广播方经由基于互联网的(OTT)IP网络来分发内容。各实施例能够使客户端进行报告并认证以及广播内容加密。在一个实施例中,来自客户端的信息(比如,观看历史/使用报告)可以报告返回广播方。在一个实施例中,DMA之间的切换可以被启用。在一个实施例中,网络内容中的本地广告插入可以被启用。各实施例还可以使用跨DMA边界的多播‑广播单频率网络(MBSFN)操作。 | ||
搜索关键词: | 经由 ott 传送 广播 内容 | ||
【主权项】:
一种用于向一个或多个接收机设备传送基于互联网的(“OTT”)电视内容的方法,包括:向所述一个或多个接收机设备广播包括HTTP动态自适应流(“DASH”)媒体片段的所述OTT电视内容;确定针对在指定市场区域(“DMA”)中的包括DASH媒体片段的所述OTT电视内容的网络业务水平;确定针对在所述DMA中的包括DASH媒体片段的所述OTT电视内容的所述网络业务水平是否超过业务水平门限;以及响应于确定针对在所述DMA中的包括DASH媒体片段的所述OTT电视内容的所述网络业务水平超过所述业务水平门限,从所述广播切换到演进型多媒体广播多播服务(“eMBMS”)以便包括DASH媒体片段的所述OTT电视内容的传送。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高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高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380025816.3/,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炝锅鱼火锅底料及制备方法
- 下一篇:一种增强免疫的蛋鹅饲料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