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荧光体、发光装置及照明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53665.2 | 申请日: | 2013-09-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36667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12 |
发明(设计)人: | 小林庆太;伏井康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电化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9K11/80 | 分类号: | C09K11/80;F21V9/08;H01L33/50;F21Y115/10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204 | 代理人: | 王达佐,何可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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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解决了提供富含红色成分和绿色成分的荧光体的问题,并解决了提供、使用该荧光体、具有高显色性的发光装置以及照明装置的问题。荧光体由具有石榴石结构的氮氧化物组成,其中所述氮氧化物具有由式[1]AwAlxCyCez表示的组成并满足以下要求在式[1]中,A=(Lua,Yb),a+b=1,0<a<1,0<b<1,C=(Oc,Nd),10≤c+d≤16,1.4≤c/d,2≤w+z≤4,并且4.0<x≤7.0;Ce/A摩尔比为0.015以上,并且氮含量为0.007质量%以上。 | ||
搜索关键词: | 荧光 发光 装置 照明 | ||
【主权项】:
具有石榴石结构的荧光体,其由通式(Lua,Yb)wAlx(Oc,Nd)y:Cez表示,其中a+b=1,0<a<1,0<b<1,10≤(c+d)×y≤16,1.4≤c/d,2.6≤w+z≤3.6且5.0<x≤7.0;Ce和(Lu+Y之和)的摩尔比为0.02≤Ce/(Lu+Y),并且氮含量为0.007质量%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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