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波动发生器及波动齿轮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56156.5 | 申请日: | 2013-07-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69317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3-22 |
发明(设计)人: | 张新月;清泽芳秀 | 申请(专利权)人: | 谐波传动系统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H1/32 | 分类号: | F16H1/32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31100 | 代理人: | 茅翊忞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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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在扁平型的波动齿轮装置(1)的波动发生器(5)中,第一波动发生器部分(5S)的第一椭圆形外周面(6S)由第一椭圆形曲线(C1)确定,第二波动发生器部分(5D)的第二椭圆形外周面(6D)由第二椭圆形曲线(C2)确定。与使用以单一的椭圆形曲线确定的轮廓形状的波动发生器的情形相比,能够抑制第一波动发生器部分(5S)的滚珠负荷分布与第二波动发生器部分(5D)的滚珠负荷分布的差异,能够使双方的滚珠负荷分布均一化,能够降低等效滚珠负荷。藉此,能够实现波动发生器轴承的长寿命化。 | ||
搜索关键词: | 波动 发生器 齿轮 装置 | ||
【主权项】:
一种波动齿轮装置(1)的波动发生器(5),使在半径方向上能够挠曲的圆筒状的外齿齿轮(4)挠曲成椭圆形而与刚性的第一内齿齿轮(2S)及与该第一内齿齿轮(2S)相邻且同轴配置的刚性的第二内齿齿轮(2D)双方发生部分啮合,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波动发生器部分(5S),该第一波动发生器部分(5S)使所述外齿齿轮(4)的齿线方向的一方侧的第一外齿齿轮部分(4S)挠曲成椭圆形而与所述第一内齿齿轮(2S)发生部分啮合;以及第二波动发生器部分(5D),该第二波动发生器部分(5D)使所述外齿齿轮(4)的齿线方向的另一方侧的第二外齿齿轮部分(4D)挠曲成椭圆形而与所述第二内齿齿轮(2D)发生啮合,设n为正整数,所述第一内齿齿轮(2S)的齿数比所述外齿齿轮(4)的齿数多2n个,所述第二内齿齿轮(2D)的齿数与所述外齿齿轮(4)的齿数相同,所述第一波动发生器部分(5S)具备由第一椭圆形曲线(C1)确定的椭圆形轮廓,所述第二波动发生器部分(5D)具备由第二椭圆形曲线(C2)确定的椭圆形轮廓,所述第一椭圆形曲线(C1)的周长与所述第二椭圆形曲线(C2)的周长相等,所述第一椭圆形曲线(C1)的长径与所述第二椭圆形曲线(C2)的长径相等,所述第一椭圆形曲线(C1)的短径短于所述第二椭圆形曲线(C2)的短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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