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使用环境光对屏幕上所显示的视频内容的复制保护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61802.7 | 申请日: | 2013-11-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98369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7-22 |
发明(设计)人: | M.M.J.W.范赫彭;A.J.L.M.马安当克斯;O.H.维勒姆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9/31 | 分类号: | H04N9/31;H04N5/913;H04N9/73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江鹏飞;景军平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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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阻碍利用光学记录设备对屏幕上所显示的视频内容做出有用复制的方法,其中方法包括将视频内容显示在屏幕上,利用环境光源的环境光照射屏幕,环境光包括具有光谱的可见部分中的波长的光,其中根据视频内容控制环境光,并且其中利用具有选自40Hz至500Hz的范围的强度调制频率的强度调制对环境光进行强度调制。 | ||
搜索关键词: | 使用 环境 屏幕 显示 视频 内容 复制 保护 | ||
【主权项】:
一种用于阻碍光学记录设备对屏幕上所显示的视频内容做出有用复制的能力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将视频内容显示在屏幕上,以及利用环境光源的环境光照射屏幕,其中环境光包括具有光谱的可见部分中的波长的光,其中根据视频内容控制环境光,并且其中利用选自40Hz至500Hz的范围的强度调制频率对环境光进行强度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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