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轻烃尾气净化剂及其制备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410150144.5 | 申请日: | 2014-04-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80280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15 |
发明(设计)人: | 陈松;张颖;黄文氢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B01D53/02 | 分类号: | B01D53/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卫平智业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92 | 代理人: | 符彦慈;董琪 |
地址: | 100728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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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轻烃尾气净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包括载体和活性组分,所述载体为活性炭或分子筛;所述活性组分包括:可溶性铜盐、可溶性锌盐、硝酸银和高锰酸钾;按质量百分比计,载体和各活性组分的配比为:活性炭或分子筛为86.5%~98.0%,可溶性铜盐为0.5%~5.0%,可溶性锌盐为0.5%~5.0%,硝酸银为0.5%~1.0%,高锰酸钾为0.5%~2.5%。本发明所述的轻烃尾气净化剂及其制备方法,该净化剂在常温下,可通过化学吸附和物理吸附除去工业生产或实验过程中轻烃尾气中对人体有害的挥发性砷化氢、磷化氢、硫化氢、羰基硫;其成分简单,容易获取,成本低廉,净化剂制备过程简单,原料易得,生产成本低,无环境污染。 1 | ||
搜索关键词: | 轻烃 尾气净化 高锰酸钾 制备 分子筛 可溶性铜盐 可溶性锌盐 活性炭 净化剂 硝酸银 硫化氢 生产成本低 质量百分比 化学吸附 实验过程 物理吸附 制备过程 挥发性 常温下 磷化氢 配比为 砷化氢 羰基硫 尾气 | ||
所述载体为活性炭或分子筛;
所述活性组分包括:可溶性铜盐、可溶性锌盐、硝酸银和高锰酸钾;
按质量百分比计,载体和各活性组分的配比为:
活性炭或分子筛为86.5%~98.0%,
可溶性铜盐为0.5%~5.0%,
可溶性锌盐为0.5%~5.0%,
硝酸银为0.5%~1.0%,
高锰酸钾为0.5%~2.5%;
所述活性炭的指标为:堆密度0.45g/ml,硬度97,颗粒尺寸0.6~1.7mm,灰分2%;
所述分子筛的指标为:堆密度0.62~0.67g/ml,抗压强度大于30N,颗粒尺寸1.6~2.5mm,硅铝比2~3。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轻烃尾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溶性铜盐为硫酸盐、氯化盐、硝酸盐、醋酸盐中的一种;所述可溶性锌盐为硫酸盐、氯化盐、硝酸盐、醋酸盐中的一种。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轻烃尾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按质量百分比计,载体和各活性组分的配比为:活性炭或分子筛为89%~94.5%,
可溶性铜盐为2.0%~4.0%,
可溶性锌盐为2.0%~4.0%,
硝酸银为0.5%~1.0%,
高锰酸钾为1.0%~2.0%。
4.权利要求1~3任意之一所述轻烃尾气净化剂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1)按配比取可溶性铜盐、可溶性锌盐、硝酸银、高锰酸钾,将四种可溶性金属盐配制成混合水溶液;
(2)按配比取活性炭或分子筛,将活性炭或分子筛作为载体浸渍在步骤(1)制备的混合水溶液中,在75~85℃条件下,机械搅拌24小时,使可溶性金属盐负载于活性炭或分子筛上,得到负载活性金属载体的溶液;
(3)将所述负载活性金属载体的溶液在100~110℃条件下,干燥直至溶液完全蒸发,得到负载活性金属载体的活性炭颗粒或负载活性金属载体的分子筛颗粒;
(4)将所述负载活性金属载体的活性炭颗粒或负载活性金属载体的分子筛颗粒,用浓度为68%~70%的硝酸和浓度为50%的双氧水按1:1混合后进行氧化处理,室温浸泡5小时;
(5)将氧化处理后的负载活性金属载体的活性炭颗粒或负载活性金属载体的分子筛颗粒过滤出来,用蒸馏水洗涤,直至负载活性金属载体的活性炭颗粒或负载活性金属载体的分子筛颗粒的pH 值为5~7;
(6)在干燥温度90~95℃条件下,使洗涤后的负载活性金属载体的活性炭颗粒或负载活性金属载体的分子筛颗粒干燥8~10小时,得到成品净化剂。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轻烃尾气净化剂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1)制备的混合水溶液中,以质量百分比计,含有可溶性铜盐为1.0%~10.0%,含有可溶性锌盐为1.0%~10.0%,含有可溶性硝酸银为1.0%~2.0%,含有可溶性高锰酸钾为1.0%~5.0%,余量为水。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轻烃尾气净化剂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成品净化剂中,以质量百分比计,成品净化剂中含有可溶性铜盐为2.0%~4.0%,可溶性锌盐为2.0%~4.0%、硝酸银为0.5%~1.0%、高锰酸钾为1.0%~2.0%;载体活性炭或分子筛为89%~94.5%。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未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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