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防除狼毒复配除草剂及其生产工艺有效
申请号: | 201410153363.9 | 申请日: | 2014-04-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18655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16 |
发明(设计)人: | 王宏生;鲍根生;刘生财;曾辉;赵东海;李宁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海绿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43/40 | 分类号: | A01N43/40;A01N25/28;A01P13/00;A01N43/16;A01N39/0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50 | 代理人: | 张韬 |
地址: | 810016 青海*** | 国省代码: | 青海;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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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防除狼毒复配除草剂及其生产工艺,所述除草剂以重量百分数计,由如下组分组成:2,4-D丁酯15-35%;3,5,6三氯-2-吡啶基氧乙酸5-25%;壳聚糖1-4%;聚乙二醇0.5-2%;十八烷基磺酸钠0.5-2%;丁基羟基茴香醚1-4%;其余为无水乙醇。其生产工艺为:(1)向3,5,6三氯-2-吡啶基氧乙酸中加入无水乙醇进行溶解,加入十八烷基磺酸钠混合均匀,得到药液Ⅰ;向2,4-D丁酯内加入无水乙醇进行溶解,得到药液Ⅱ;(2)在隔绝氧气环境下,将所述药液Ⅰ、Ⅱ和丁基羟基茴香醚混合均匀,再加入聚乙二醇和壳聚糖,剧烈搅拌均匀后密封即可。所形成的复配除草剂不易失效、稳定性高,所述壳聚糖和所述聚乙二醇形成的微囊中充满活性组分,能够发挥长期的药效,抑制狼毒的生长。 | ||
搜索关键词: | 狼毒 除草剂 及其 生产工艺 | ||
【主权项】:
一种防除狼毒复配除草剂,以重量百分数计,由如下组分组成,2,4‑D丁酯15‑35%;3,5,6三氯‑2‑吡啶基氧乙酸5‑25%;壳聚糖1‑4%;聚乙二醇0.5‑2%;十八烷基磺酸钠0.5‑2%;丁基羟基茴香醚1‑4%;其余为无水乙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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