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视皮下组织剥离器有效
申请号: | 201410177508.9 | 申请日: | 2014-04-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484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30 |
发明(设计)人: | 莫易凡 | 申请(专利权)人: | 莫易凡 |
主分类号: | A61B17/32 | 分类号: | A61B17/32;A61B17/94 |
代理公司: | 福州智理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5208 | 代理人: | 丁秀丽 |
地址: | 360001 福建省***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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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医疗器械领域,特别为一种可视皮下组织剥离器。包括用于放置内窥镜的管状主体、鸭嘴头、手柄;所述鸭嘴头设在管状主体的前端,手柄套设在管状主体的尾部;所述手柄为圆柱形,手柄内部带有沿手柄长度方向贯通的第一通道,下半段的第一通道与管状主体外壁直径相等,第一通道上半段的直径小于下半段的直径从而在第一通道的中部位置形成阶梯状结构使得手柄的下半段能够套设在管状主体的尾部,手柄的上端设有用于固定内窥镜的固定件,固定件内部存在与手柄的第一通道相通的第二通道。本发明具有剥离层次定位准确、不损伤临近剥离层次、手术效率高的优点。 | ||
搜索关键词: | 可视 皮下组织 剥离 | ||
【主权项】:
可视皮下组织剥离器,其特征在于:它包括用于放置内窥镜(4)的管状主体(1)、鸭嘴头(2)、手柄(3);所述鸭嘴头(2)设在管状主体(1)的前端,手柄(3)套设在管状主体(1)的尾部; 所述手柄(3)为圆柱形,手柄(3)内部带有沿手柄(3)长度方向贯通的第一通道,下半段的第一通道与管状主体(1)外壁直径相等,第一通道上半段的直径小于下半段的直径从而在第一通道的中部位置形成阶梯状结构使得手柄(3)的下半段能够套设在管状主体(1)的尾部,手柄(3)的上端设有用于固定内窥镜(4)的固定件,固定件内部存在与手柄(3)的第一通道相通的第二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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