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手撕兔食品的加工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410182576.4 | 申请日: | 2014-05-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763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13 |
发明(设计)人: | 周立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周立新 |
主分类号: | A23L1/311 | 分类号: | A23L1/311;A23L1/318;A23L1/31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恒高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9 | 代理人: | 张秋云 |
地址: | 8353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 | 国省代码: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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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手撕兔食品的加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将原料兔经屠宰、排酸、清洗、整形、沥干后的兔肉加入混合调料滚揉,以混合调料熬汤进行浸泡,再经过热工、打沫、卤制后得到手撕兔食品。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手撕兔食品的加工方法,不仅充分保存了手撕兔的营养,而且可使手撕兔食品在不添加任何防腐剂的情况下长久保持肉质的良好口感,且食用方便,市场前景良好。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手撕兔 食品 加工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手撕兔食品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1)原料处理:将原料兔屠宰后倒挂放血5‑10分钟,再进行排酸,使胴体温度(以后腿肉中心为测量点)在24小时内降为0~4℃,并在后续加工、流通和销售过程中始终保持在 0~4℃的生鲜,时间为24小时,得到排酸后原料兔;2)将步骤1)得到的排酸后原料兔在常温以净化水清洗并整形后,正挂沥干水分,沥干时间为15‑20分钟,得到原料兔肉;3)将步骤2)得到的原料兔肉以混合调料滚揉0.5‑1小时后,再以混合调料熬汤汁浸泡原料兔肉12小时,浸泡温度为15℃‑20℃,每2小时翻动一次,得到上料兔肉;4)将步骤3)得到的上料兔肉正挂沥干15‑20分钟,并经热工、打沫处理后得到处理后上料兔肉;5)将步骤4)得到的处理后上料兔肉在卤汤中卤制20‑30分钟,得到卤制兔肉;6)将步骤5)得到的卤制兔肉常温冷却,冷却时间为1‑2小时,真空包装后再进行蒸汽灭菌处理,蒸汽灭菌温度为100℃‑110℃,得到灭菌后兔肉半成品;7)将步骤6)得到的灭菌后兔肉半成品以井水进行循环冷却,冷却时间为5‑20分钟,冷却温度为11℃‑14℃,冷却后进行水分沥干处理,沥干10‑15分钟后,得到手撕兔食品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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