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金属纤维混纺面料无效
申请号: | 201410310264.7 | 申请日: | 2014-07-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55255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24 |
发明(设计)人: | 杨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家港市杨舍新米洋针织厂 |
主分类号: | A41D31/00 | 分类号: | A41D31/00 |
代理公司: | 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34 | 代理人: | 刘述生 |
地址: | 215600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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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揭示了一种金属纤维混纺面料,由不锈钢金属短纤维、碳钢金属短纤维、锦纶纤维以及聚乙烯醇纤维四种纤维混纺编织而成,所述的金属纤维混纺面料中各面料纤维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分别为:所述不锈钢金属短纤维占17%-21%,所述碳钢金属短纤维占19%-23%,所述锦纶纤维占34%-38%,所述聚乙烯醇纤维占18%-30%。该面料采用不锈钢金属短纤维、碳钢金属短纤维、锦纶纤维以及聚乙烯醇纤维四种纤维混纺编织而成,编织而成的面料具有耐磨性好、弹性好、导电性好、导磁性好、屏蔽性好、导热性好、耐化学药品性好的特点。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金属纤维 混纺 面料 | ||
【主权项】:
一种金属纤维混纺面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金属纤维混纺面料由不锈钢金属短纤维、碳钢金属短纤维、锦纶纤维以及聚乙烯醇纤维四种纤维混纺编织而成,所述的金属纤维混纺面料中各面料纤维成分所占重量百分比分别为:所述不锈钢金属短纤维占17%‑21%,所述碳钢金属短纤维占19%‑23%,所述锦纶纤维占34%‑38%,所述聚乙烯醇纤维占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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