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干型猕猴桃果酒的酿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410356126.2 | 申请日: | 2014-07-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14091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1-12 |
发明(设计)人: | 王常辉;李谓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常辉 |
主分类号: | C12G3/02 | 分类号: | C12G3/02 |
代理公司: | 北京方圆嘉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85 | 代理人: | 董芙蓉 |
地址: | 712100 陕西省咸阳***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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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干型猕猴桃果酒的酿造方法,在猕猴桃果肉中加入定量的活化酵母液,在一定温度下进行发酵,适时根据温度、酒度进行调控,以保证发酵的正常进行。终止发酵:猕猴桃果肉经温控发酵至酒精度为18%-25%之间,立即对果酒液进行巴氏杀菌,可有效的抑制猕猴桃果肉的酒精发酵,保留猕猴桃的大部分天然成分。酒液澄清:用海澡硅土法进行清液过滤。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猕猴桃 果酒 酿造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干型猕猴桃果酒的酿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①主要原料以徐香2号品种为主,根据酒的色泽及酸甜度的不同,按不同的配方比例加入红阳、秦美,海沃德等品种;②清洗杀菌:对选出的按比例配好的果实,进行外表面的泥土、灰尘清洗,再进行杀菌入罐;③原果入罐后投入发酵酵母搅拌初发酵,温度控制在35℃以内,连续发酵48小时;对初发酵的酒汁清渣倒罐,进行第二次精发酵,第二次发酵温度控制在25‑30℃之间,连续发酵36小时后,再次清渣倒罐,进行第三次酒液发酵,温度控制在15‑25℃,时间为24小时,发酵完成;④发酵完成后进行调配→澄清→过滤→成品;⑤后储采用橡木桶或白木桶储藏增强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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