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变焦点菲涅尔透镜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420181291.4 | 申请日: | 2014-04-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3930192U | 公开(公告)日: | 2014-11-05 |
发明(设计)人: | 盖志武 | 申请(专利权)人: | 盖志武 |
主分类号: | G02B19/00 | 分类号: | G02B19/00;G02B26/08 |
代理公司: | 上海交达专利事务所 31201 | 代理人: | 王毓理;王锡麟 |
地址: | 571158 *** | 国省代码: | 海南;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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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可变焦点菲涅尔透镜系统,包括菲涅尔透镜(1),原焦点(3),其特征在于:该可变焦点菲涅尔透镜系统还包括平面镜(2),法线(4),法线上的转移后的焦点(5);平面镜(2)与菲涅尔透镜(1)平行,当平行光沿平行于法线(4)的方向,由菲涅尔透镜(1)顶端垂直入射后,由于平面镜(2)的反射,使得菲涅尔透镜(1)聚光后的焦点变为在法线(4)上的转移后的焦点(5);所述可变焦点菲涅尔透镜系统还包括偏离法线的转移后的焦点(6);平面镜(2)与法线(4)成锐角或钝角时,由于平面镜(2)的反射,使得菲涅尔透镜(1)聚光后的焦点由原焦点(3)变为偏离法线的转移后的焦点(6)。可有效改变菲涅尔透镜聚光后的焦点位置,以满足工程中使用菲涅尔透镜聚光及对焦点位置的各种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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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一种可变焦点菲涅尔透镜系统,包括菲涅尔透镜(1),原焦点(3),其特征在于:该可变焦点菲涅尔透镜系统还包括平面镜(2),法线(4),法线上的转移后的焦点(5);平面镜(2)与菲涅尔透镜(1)平行,当平行光沿平行于法线(4)的方向,由菲涅尔透镜(1)顶端垂直入射后,由于平面镜(2)的反射,使得菲涅尔透镜(1)聚光后的焦点变为在法线(4)上的转移后的焦点(5);所述可变焦点菲涅尔透镜系统还包括偏离法线的转移后的焦点(6);平面镜(2)与法线(4)成锐角或钝角时,由于平面镜(2)的反射,使得菲涅尔透镜(1)聚光后的焦点由原焦点(3)变为偏离法线的转移后的焦点(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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