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便携式可燃气体应急排放燃烧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420453632.9 | 申请日: | 2014-08-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4114962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1-21 |
发明(设计)人: | 付靖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F23G7/06 | 分类号: | F23G7/06 |
代理公司: | 上海申新律师事务所 31272 | 代理人: | 张惠明 |
地址: | 100728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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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便携式可燃气体应急排放燃烧设备,主要解决现有可燃气体排放燃烧设备结构复杂、安装困难、移动性差、无法用于应急排放燃烧的问题。本实用新型通过采用一种便携式可燃气体应急排放燃烧设备,包括壳体(1)、主管(2)、支撑管(7)、阻火器(6)、三叉管(4)、燃气管(8)和助燃气管(9),其中壳体(1)上设有环形气腔(10),助燃气管(9)从壳体的外侧连接环形气腔(10),壳体(1)用筋板固定在主管(2)上,主管(2)分上、下两段,上、下两段之间用主管连接头(3)连接,下段主管底部设有阻火器(6),该技术方案较好地解决了上述问题,可用于可燃气体应急排放燃烧中。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式 可燃 气体 应急 排放 燃烧 设备 | ||
【主权项】:
一种便携式可燃气体应急排放燃烧设备,包括壳体(1)、主管(2)、支撑管(7)、阻火器(6)、主管连接头(3)、三叉管(4)、支撑管连接头(5)、燃气管(8)和助燃气管(9),其特征是壳体(1)上设有环形气腔(10),助燃气管(9)从壳体的外侧连接壳体上环形气腔(10),环形气腔(10)与壳体(1)内部通过环形缝道相通,主管(2)和燃气管(8)均伸入壳体(1)内部,壳体(1)用筋板固定在主管(2)上,主管(2)分上、下两段,上、下两段之间用主管连接头(3)连接,下段主管底部设有阻火器(6),并设有与尾气管连接的快速连接头,主管(2)上的三叉管(4)与支撑管(7)用支撑管连接头(5)连接组成三脚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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