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深水区钻孔桩钢护筒有效
申请号: | 201420730089.2 | 申请日: | 2014-11-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4282355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4-22 |
发明(设计)人: | 尚尔海;黄士杰;薄春莲;姜明友;王传永;宋立柱;寇海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5/66 | 分类号: | E02D5/66;E02D5/38 |
代理公司: | 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 14106 | 代理人: | 陈奇 |
地址: | 100176 北京市大***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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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深水区钻孔桩钢护筒,解决了现有深水区钢护筒的回收重复利用的问题。包括在海床以下变径钢护筒(1)与设计桩桩顶标高以上钢护筒(2)之间设置有左半模板式钢护筒(3)和右半模板式钢护筒(4),左半模板式钢护筒(3)通过其侧边的侧连接板(5)与右半模板式钢护筒(4)的侧连接板扣接,在两侧连接板之间穿接有侧板连接螺栓,左、右半模板式钢护筒通过其上端的左上法兰与设计桩桩顶标高以上钢护筒(2)连接,左、右半模板式钢护筒通过其下端的左下法兰与海床以下变径钢护筒(1)连接。本实用新型的自由段钢护筒均可拆除,且可重复利用,从而降低了钻孔桩钢护筒的施工成本。 | ||
搜索关键词: | 深水 钻孔 桩钢护筒 | ||
【主权项】:
一种深水区钻孔桩钢护筒,包括海床以下变径钢护筒(1)和设计桩桩顶标高以上钢护筒(2),其特征在于,在海床以下变径钢护筒(1)与设计桩桩顶标高以上钢护筒(2)之间设置有左半模板式钢护筒(3)和右半模板式钢护筒(4),左半模板式钢护筒(3)的结构与右半模板式钢护筒(4)的结构是相同的,左半模板式钢护筒(3)通过其侧边的侧连接板(5)与右半模板式钢护筒(4)的侧连接板扣接在一起,在两侧连接板之间穿接有侧板连接高强螺栓,左半模板式钢护筒(3)通过其上端的左上法兰(6)与设计桩桩顶标高以上钢护筒(2)连接在一起,右半模板式钢护筒(4)通过其上端的右上法兰与设计桩桩顶标高以上钢护筒(2)连接在一起,左半模板式钢护筒(3)通过其下端的左下法兰(7)与海床以下变径钢护筒(1)连接在一起,右半模板式钢护筒(4)通过其下端的右下法兰与海床以下变径钢护筒(1)连接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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