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负极以及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10341.5 | 申请日: | 2014-02-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74975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03 |
发明(设计)人: | 村冈芳幸;小林径;平冈树;白神匡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洋电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4/587 | 分类号: | H01M4/587;H01M4/133;H01M4/36;H01M10/0525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李茂家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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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改善使用碳材料、以及与锂合金化的金属或金属氧化物作为负极活性物质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的初次充放电效率。本发明提供一种使用负极、正极和非水电解质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所述负极具备作为负极活性物质的碳材料以及与锂合金化的金属或金属氧化物,所述碳材料表面的至少一部分被不与锂反应的聚合物材料覆盖。所述不与锂反应的聚合物材料相对于所述碳材料的质量比优选为0.5~2质量%。 | ||
搜索关键词: | 水电 二次 电池 负极 以及 | ||
【主权项】:
一种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负极,其具备碳材料以及与锂合金化的金属或金属氧化物,所述碳材料的表面的至少一部分被不与锂反应的聚合物材料覆盖,所述与锂合金化的金属或金属氧化物的表面的至少一部分被不与锂反应的聚合物材料覆盖或者不被不与锂反应的聚合物材料覆盖,条件是:将覆盖与锂合金化的金属或金属氧化物的不与锂反应的聚合物材料相对于与锂合金化的金属或金属氧化物的质量比设为B,将覆盖碳材料的不与锂反应的聚合物材料相对于碳材料的质量比设为A,比率B/A为0.5以下,所述不与锂反应的聚合物材料相对于所述碳材料的质量比为0.5~2质量%,所述不与锂反应的聚合物材料选自由具有C6H10O5结构的淀粉的衍生物、具有C6H10O5结构的粘性多糖类、具有C6H10O5结构的水溶性的纤维素衍生物、水溶性丙烯酸类树脂、水溶性环氧树脂、水溶性聚酯树脂、水溶性聚酰胺树脂、偏二氟乙烯‑六氟丙烯共聚物、以及聚偏二氟乙烯组成的组中的1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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