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速克达型车辆有效
申请号: | 201510011650.0 | 申请日: | 2015-01-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5818897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15 |
发明(设计)人: | 施廷长;谢金育;廖崇本 | 申请(专利权)人: | 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2J6/04 | 分类号: | B62J6/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张鲁滨;吴鹏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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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运动型的速克达型车辆,可抑制车辆后部的大型化,且同时进一步提高尾灯的被视认性。尾灯部(TL10)是于后视车辆时,右端与右方向灯部(TL20)重叠或较右方向灯部(TL20)更位于右方,左端与左方向灯部(TL30)重叠或较左方向灯部(TL30)更位于左方。透光外壳部(TL40)具有:脊线部(TL42L),其于右端和左端与后外壳部(43)邻接,并于左右方向的中央与后外壳部(43)邻接;右下表面部(TL42M2),其于左右方向上在右端与中央之间,且于右方向灯部(TL20)的下方,从脊线部(43)向前方延伸,与后外壳部(43)于上下方向上隔开间隔而相向;和左下表面部(TL42M1),其于左右方向上在左端与中央之间,且于左方向灯部(TL30)的下方,从脊线部(43)向前方延伸,与后外壳部(43)于上下方向上隔开间隔而相向。 1 | ||
搜索关键词: | 方向灯 后外壳部 脊线部 左端 速克达型车辆 隔开间隔 上下方向 下表面部 邻接 尾灯 相向 被视认性 车辆后部 透光外壳 运动型 延伸 后视 | ||
车体框架,其具有头管部;
座部,其较所述头管部更位于后方,具有供主驾驶人乘坐的乘坐部;
车体外壳,其具有后部外壳部和脚踏板,所述后部外壳部划分所述座部的下方的空间,所述脚踏板于前后方向上位于所述头管部与所述座部之间,且于上下方向上较所述座部更位于下方;以及
尾灯单元,其包括尾灯部、右方向灯部、左方向灯部和透光外壳部,且布置于所述后部外壳部,
所述尾灯部位于车辆左右方向的中央,
所述右方向灯部位于车辆左右方向的右方,
所述左方向灯部位于车辆左右方向的左方,
所述透光外壳部由具有透光性的材料形成,布置于所述尾灯部、所述右方向灯部和所述左方向灯部的后方;且
所述后部外壳部具有:
侧外壳部,其划分所述座部的下方的空间,于侧视时下缘向后方且上方延伸,于侧视时连接于所述透光外壳部的前缘;
上外壳部,其于俯视时位于所述座部与所述透光外壳部之间;
后外壳部,其布置于所述透光外壳部的下方;以及
下外壳部,其从所述后外壳部的后缘向前方且下方延伸,与所述侧外壳部的所述下缘连接;
所述尾灯单元是:
所述尾灯部于后视车辆时,在左右方向上,右端与所述右方向灯部重叠或较所述右方向灯部更位于右方,左端与所述左方向灯部重叠或较所述左方向灯部更位于左方,
所述透光外壳部具有:
脊线部,其于左右方向的右端和左端,与所述后外壳部邻接,并于左右方向的中央,与所述后外壳部邻接;
右下表面部,其于左右方向上在所述右端与所述中央之间,且于所述右方向灯部的下方,从所述脊线部向前方延伸,与所述后外壳部于上下方向上隔开间隔而相向;
以及
左下表面部,其于左右方向上在所述左端与所述中央之间,且于所述左方向灯部的下方,从所述脊线部向前方延伸,与所述后外壳部于上下方向上隔开间隔而相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速克达型车辆,其中于后视时,所述脊线部具有从所述右端向左方且上方延伸的部分和从所述左端向右方且上方延伸的部分。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速克达型车辆,其中于后视时,所述尾灯单元的所述脊线部与所述后外壳部的距离是从所述脊线部的右端与左端到左右方向的中央为止分别逐渐变大后逐渐变小。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速克达型车辆,其中于侧视时,所述脊线部具有从车辆前后方向的前端向后方且上方延伸的部分,所述后外壳部的后缘是
于侧视时,向后方且上方延伸。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速克达型车辆,其中所述后外壳部的后缘是以如下方式形成:于后视时,车辆左右方向的内侧相对于水平面向上方的倾斜角度大于外侧。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速克达型车辆,其中所述后外壳部是其俯视时的前后方向的长度从所述车辆左右方向的右端与左端到左右方向的中央为止分别逐渐变长后逐渐变短。
7.根据权利要求1到6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速克达型车辆,其中所述右方向灯部和所述左方向灯部是于后视时,位于所述后外壳部的上方且所述尾灯部的下方。
8.根据权利要求1到6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速克达型车辆,其中所述尾灯单元进而具有刹车灯部,所述刹车灯部是于后视时布置于所述右方向灯部与所述左方向灯部之间。
9.根据权利要求1到6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速克达型车辆,其中所述尾灯部是其左右端部较其中央部更位于车辆的前方。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未经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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