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制剂在审
申请号: | 201510017618.3 | 申请日: | 2015-01-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36081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25 |
发明(设计)人: | 李春霞;李卫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春霞 |
主分类号: | A61K36/9066 | 分类号: | A61K36/9066;A61P25/08;A61K35/55;A61K35/10;A61K35/02;A61K33/28;A61K33/06;A61K33/04 |
代理公司: | 常州市维益专利事务所 32211 | 代理人: | 何学成 |
地址: | 262500 山东省潍坊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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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制剂,选取的原料药及其重量组份分别是:大黄20-30克、芒硝10-20克、朱砂10-20克、龙骨10-20克、芦荟10-20克、生石膏10-20克、菖蒲10-20克、郁金10-20克、赤芍10-20克、麝香8-15克、白芥子8-12克、苦丁香8-12克、琥珀8-12克、桃仁8-12克、厚朴8-12克、生韭菜汁8-12克、葶苈子8-12克、红参8-12克。诸药配伍精良,组方合理,共奏益气补血、和胃健脾、清热泻火、活血化瘀、清肝豁痰、开窍定志之功效,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具有疗效确切,无副作用、有效率高、容易被患者接受等优势,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精神分裂症 中药 制剂 | ||
【主权项】:
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药制剂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药原材料组成:大黄20‑30克、芒硝10‑20克、朱砂10‑20克、龙骨10‑20克、芦荟10‑20克、生石膏10‑20克、菖蒲10‑20克、郁金10‑20克、赤芍10‑20克、麝香8‑15克、白芥子8‑12克、苦丁香8‑12克、琥珀8‑12克、桃仁8‑12克、厚朴8‑12克、生韭菜汁8‑12克、葶苈子8‑12克、红参8‑12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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