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从煤中分离壳质组后的检验方法及其检验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10122189.6 | 申请日: | 2015-03-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13832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30 |
发明(设计)人: | 孙玉壮;石杰;李彦恒;王金喜;赵存良;张海岛;孟志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北工程大学 |
主分类号: | G01N21/17 | 分类号: | G01N2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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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056038 河北省邯***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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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从煤中分离壳质组后的检验方法及其检验装置,该从煤中分离壳质组后的检验方法包括顺序进行的以下工艺步骤(A)检验已完全分离;(B)检验所分离壳质组的浓度。该检验方法所用的检验装置由壳质组荧光灯和感光测光器组成,壳质组荧光灯由底座I、齿轮活动关节、调节杆、UVA波段紫外光光源、电源插座构成,感光测光器由底座II、可伸缩杆、硅光电池测光表构成。其优点为,该从煤中分离壳质组后的检验方法,简单、实用,并且可以快速地检验出煤中壳质组是否被完全分离、精确地指示出所分离壳质组在石英玻璃分层罐中的高度以及所分离壳质组的浓度。该检验方法所用的检验装置,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检测直观、准确、快捷。 | ||
搜索关键词: | 分离 壳质组后 检验 方法 及其 装置 | ||
【主权项】:
一种从煤中分离壳质组后的检验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顺序进行的以下工艺步骤:(A)检验已完全分离:采用重液浮沉法或重液离心法从煤中分离壳质组,得到漂在重液溶液上部的含有壳质组的浮物后,将含有壳质组的浮物放入装有重液的石英玻璃分层罐中,搅拌后得到含壳质组混合液,静置分层3‑5min,然后,打开检验装置的壳质组荧光灯,采用波长为320~400nm的UVA紫外光线照射石英玻璃分层罐,注意照射时,要自石英玻璃分层罐一侧,从上向下依次照射,并应保证紫外光线与石英玻璃分层罐内的被照射液面平行,当石英玻璃分层罐内的含壳质组混合液中出现明显的荧光光路时,说明壳质组已经分离,继续照射一段时间,当石英玻璃分层罐内含壳质组混合液中出现的明显的荧光光路高度不再变化时,说明壳质组已经完全分离,此时可通过所出现的明显荧光光路的高度直接读出所分离壳质组在石英玻璃分层罐中的高度;所述石英玻璃分层罐中装有的重液,选用比重液浮沉法或重液离心法分离壳质组时所采用重液低一密度级的相同种类重液;(B)检验所分离壳质组的浓度:在通过步骤(A)确定煤中的壳质组已经完全分离的前提下,用检验装置的感光测光器接收此时通过石英玻璃分层罐的光线,并测出通过石英玻璃分层罐的光线的光强,即壳质组荧光灯通过未知浓度的壳质组所得的光强b,然后用下列公式计算出石英玻璃分层罐中已经完全分离的壳质组浓度,即待知的壳质组浓度C,C=λ[(C2-C1)(b2-b)b1-b2+C2]]]>上述公式中,λ‑‑‑修正系数0.65~1;C1,C2‑‑‑与待知的壳质组在相同石英玻璃分层罐内、相同重液及重液浓度条件下,已知的壳质组浓度,b1,b2‑‑‑壳质组荧光灯通过已知浓度的壳质组所得的光强;b‑‑‑壳质组荧光灯通过未知浓度的壳质组所得的光强;C‑‑‑待知的壳质组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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