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数据库数据的同步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10262423.5 | 申请日: | 2015-05-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50628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15 |
发明(设计)人: | 胡田;刘卫果;王鑫;李朋乐;杜昆鹏;李广业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7/30 | 分类号: | G06F17/3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王涛 |
地址: | 100140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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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数据库数据的同步方法及装置,该方法包括:在第一站点处于运行状态时,将第一站点的数据从第一站点的第一磁盘复制至第二磁盘;在第二站点中,停止待进行同步的数据库子系统及应用系统,并将第三磁盘停用,将第二磁盘中的数据异步复制至第三磁盘;判断异步复制至第三磁盘的数据是否达到第二磁盘中数据总量的预设比例;如果是,终止将第一站点的数据从第一磁盘复制至第二磁盘的过程,并将第二磁盘中的数据转换为同步复制至第三磁盘;终止将第二磁盘中的磁盘数据同步复制至第三磁盘的过程,恢复将第一站点的数据从第一磁盘复制至第二磁盘,并激活第三磁盘;将第二磁盘中未异步复制至第三磁盘的数据从第一站点同步复制至第二站点。 1 | ||
搜索关键词: | 磁盘 站点 同步复制 复制 数据库数据 异步复制 数据库子系统 磁盘数据 数据异步 数据转换 数据总量 应用系统 运行状态 同步的 停用 预设 激活 恢复 | ||
步骤a:在第一站点处于运行状态时,将所述第一站点的数据从所述第一站点的第一磁盘复制至所述第一站点的第二磁盘;
步骤b:在第二站点中,停止待进行同步的数据库子系统及应用系统,并将位于所述第二站点的第三磁盘停用,将所述第二磁盘中的数据异步复制至所述的第三磁盘;
步骤c:判断异步复制至所述第三磁盘的数据是否达到所述第二磁盘中数据总量的一预设比例;如果是,执行步骤d;
步骤d:终止将所述第一站点的数据从所述第一磁盘复制至所述第二磁盘的过程,并将所述第二磁盘中的数据转换为同步复制至所述的第三磁盘;
步骤e:终止将所述第二磁盘中的磁盘数据同步复制至所述第三磁盘的过程,恢复将所述第一站点的数据从所述第一磁盘复制至所述第二磁盘的过程,并激活所述的第三磁盘;
步骤f:将所述第二磁盘中未异步复制至所述第三磁盘的数据从所述第一站点同步复制至所述的第二站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据库数据的同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a之后,步骤b之前,所述的同步方法还包括:步骤g:判断所述第一站点与第二站点之间是否具备数据库同步复制条件;
如果所述第一站点与第二站点之间不具备数据库同步复制条件,执行所述步骤b,在第二站点中,停止待进行同步的数据库子系统及应用系统,并将位于所述第二站点的第三磁盘停用,将所述第二磁盘中的数据异步复制至所述的第三磁盘。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数据库数据的同步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所述步骤g中,判定所述第一站点与第二站点之间具备数据库同步复制条件,执行步骤h:将所述第一站点的数据库数据同步复制至所述的第二站点。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数据库数据的同步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第一站点的数据库中包含待复制的磁盘文件及相应的目录信息时,判定所述第一站点与第二站点之间具备数据库同步复制条件。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据库数据的同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预设比例为99%。6.一种数据库数据的同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同步装置包括:磁盘数据复制单元,用于在第一站点处于运行状态时,将所述第一站点的数据从所述第一站点的第一磁盘复制至所述第一站点的第二磁盘;
磁盘数据异步复制单元,用于在第二站点中,停止待进行同步的数据库子系统及应用系统,并将位于所述第二站点的第三磁盘停用,将所述第二磁盘中的数据异步复制至所述的第三磁盘;
预设比例判断单元,用于判断异步复制至所述第三磁盘的数据是否达到所述第二磁盘中数据总量的一预设比例;如果是,触发磁盘数据同步复制单元;
磁盘数据同步复制单元,用于终止将所述第一站点的数据从所述第一磁盘复制至所述第二磁盘的过程,并将所述第二磁盘中的数据转换为同步复制至所述的第三磁盘;
磁盘激活单元,用于终止将所述第二磁盘中的磁盘数据同步复制至所述第三磁盘的过程,恢复将所述第一站点的数据从所述第一磁盘复制至所述第二磁盘的过程,并激活所述的第三磁盘;
数据同步复制单元,用于将所述第二磁盘中未异步复制至所述第三磁盘的数据从所述第一站点同步复制至所述的第二站点。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数据库数据的同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同步装置还包括:数据库复制条件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第一站点与第二站点之间是否具备数据库同步复制条件;
如果所述第一站点与第二站点之间不具备数据库同步复制条件,触发所述的磁盘数据异步复制单元。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数据库数据的同步装置,其特征在于,如果所述数据库复制条件判断单元判定所述第一站点与第二站点之间具备数据库同步复制条件,触发数据库数据复制单元,所述的数据库数据复制单元用于将所述第一站点的数据库数据同步复制至所述的第二站点。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数据库数据的同步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第一站点的数据库中包含待复制的磁盘文件及相应的目录信息时,所述数据库复制条件判断单元判定所述第一站点与第二站点之间具备数据库同步复制条件。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数据库数据的同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预设比例为99%。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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