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确定NEPE推进剂加速贮存试验取样时间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510346568.3 | 申请日: | 2015-06-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97478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22 |
发明(设计)人: | 丁黎;安静;张皋;刘文亮;梁忆;任黎;曹磊;汪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G01N3/18 | 分类号: | G01N3/18;G01N17/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专利中心11011 | 代理人: | 梁勇 |
地址: | 710065 陕西***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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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确定NEPE推进剂加速贮存试验取样时间的方法,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针对NEPE推进剂加速贮存试验仅凭经验取样,药品量消耗大,试验样品无法准确取样的问题。该方法采用动态热机械分析技术获得动态力学特征量,间接识别NEPE推进剂加速贮存试样力学性能变化信息,确定NEPE推进剂加速贮存试验抗拉强度变化试样取样时间。本发明提供的测试方法在NEPE推进剂加速贮存试验过程中无需增加试验药量,克服了加速贮存试验过程中无法准确取样的缺陷,适用于NEPE推进剂加速贮存试验中取样时间的确定。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确定 nepe 推进 加速 贮存 试验 取样 时间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确定NEPE推进剂加速贮存试验取样时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A、将NEPE推进剂方坯药制成120mm×25mm×10mm长方形试片,每6片长方形试片为一组,封装于铝塑试样袋中,取其中一组作为随行试样,其余组作为老化试样;随行试样提前于老化试样5天置于设定好温度的烘箱中进行加速贮存试验,5天后,老化试样与随行试样置于同一烘箱中进行加速贮存试验,随行试样伴随NEPE推进剂老化试样整个加速贮存试验过程;B、加速贮存试验每隔1~3天,取步骤A中的随行试样,并且取其中一片长方形试片,切制35mm×1.5mm×10mm的随行试样的动态热机械分析测试试片后,将剩余随行试样继续封装于原铝塑试样袋中;C、将步骤B中每次封装好的随行试样继续放入原烘箱中与其它老化试样一起进行加速贮存试验;D、取步骤B中的随行试样的动态热机械分析测试试片进行动态热机械分析试验并得到动态力学特征量;E、将步骤D中得到的随行试样的动态热机械分析测试试片与未进行加速贮存试验的原始试样的不同动态力学特征量的峰值比较,取变化较显著的动态力学特征量的峰值作为确定NEPE推进剂加速贮存试验取样时间的动态力学特征参量;F、计算步骤E中相邻两次随行试样的动态热机械分析测试试片与未进行加速贮存试验的原始试样相较的动态力学特征参量的变化率,用以识别NEPE推进剂老化试样的抗拉强度变化,从而确定NEPE推进剂加速贮存试验的取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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