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啤酒产品保质期内泡持衰减预评估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510534299.3 | 申请日: | 2015-08-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92800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1-25 |
发明(设计)人: | 李雅文;王丽云;施清海;周奇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33/14 | 分类号: | G01N33/14 |
代理公司: | 桂林市持衡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5107 | 代理人: | 唐智芳 |
地址: | 541002 广***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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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啤酒产品保质期内泡持衰减预评估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选取同类别同批次产品分别存储于不同温度下,设定取样周期,每个周期对样品进行泡持性检测跟踪,选取泡持衰减最快的温度作为强化温度;2)对同类别同批次产品在销售区域自然气温条件下存放时的泡持衰减跟踪;3)对比自然气温存放及强化温度存放产品的泡持跟踪数据,以自然气温存放的所有周期中泡持数据的最小值作为目标值,当强化温度存放的所有周期中连续出现2~3个周期的泡持数据低于上述目标值时,选取该2~3个周期中的后一周期作为产品的强化标准时间;4)建立产品保质期内泡持衰减预评估标准。本发明所述方法操作简单,耗时少,且结果可靠。 | ||
搜索关键词: | 啤酒 产品 保质期 内泡持 衰减 评估 方法 | ||
【主权项】:
啤酒产品保质期内泡持衰减预评估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恒温强化的方式加速啤酒产品泡持衰减过程,从而实现快速预测,具体包括以下步骤:1)确定强化温度:选取同类别同批次产品,分别存储于不同温度下,设定取样周期,每个周期对样品进行泡持性检测跟踪,选取泡持衰减最快的温度确定为强化温度;2)销售区域自然气温条件下存放时的泡持衰减跟踪:选取与步骤1)同类别同批次产品,置于销售区域避免阳光直射的室内空间中,设定取样周期,每个周期对样品进行泡持性检测跟踪,直至产品上标注的保质期;其中,泡持性检测跟踪期间应当包括销售区域当地最高气温月份;3)确定强化标准时间:对比销售区域自然气温条件下存放产品及强化温度条件下存放产品的泡持跟踪数据,以销售区域自然气温条件下存放的所有周期中泡持数据的最小值作为目标值,当强化温度条件下存放的所有周期中连续出现2~3个周期的泡持数据低于上述目标值时,选取该2~3个周期中的后一周期作为产品的强化标准时间;4)建立产品保质期内泡持衰减预评估标准:在销售区域内,产品保质期内泡持衰减预评估标准为:产品在强化温度条件下保存所述强化标准时间后的泡持指标应高于或等于相应等级的国家标准;产品保质期内泡持衰减预评估值为:产品在强化温度条件下保存所述强化标准时间后的泡持指标与该产品出厂泡持指标的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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