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让消费者获利的营销模式及营销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510861540.3 | 申请日: | 2015-12-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88695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4-13 |
发明(设计)人: | 熊小芽 | 申请(专利权)人: | 嘉兴市通通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 |
代理公司: | 嘉兴启帆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53 | 代理人: | 程开生 |
地址: | 314000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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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让消费者获利的营销模式及营销系统,其中任一个消费的个人二维码均具有唯一性,通过该个人二维码产生的下一级梯队用户和通过该下一级梯队用户产生的再下一级梯队用户,下一级梯队用户的消费额返点给拥有该个人二维码的用户,再下一级梯队用户的消费返点给下一级梯队用户和拥有该个人二维码的用户,通过消费返点的方式改变商家与消费者关系对立的历史,实现经营企业、商家与消费者共赢的新局面。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消费者 获利 营销 模式 系统 | ||
【主权项】:
一种让消费者获利的营销模式,其特征在于,包括具有个人二维码的第一梯队用户、通过第一梯队用户的个人二维码下载安装并生成个人二维码的第二梯队用户, 通过第二梯队用户的个人二维码下载安装并生成个人二维码的第三梯队用户, 通过第三梯队用户的个人二维码下载安装并生成个人二维码的第四梯队用户, 依此类推,通过第N‑1梯队用户的个人二维码下载安装并生成个人二维码的第N梯队用户,当第二梯队用户消费时产生消费额,同时与该第二梯队用户相对应的第一梯队用户获得该消费额一定比例的分润,当第三梯队用户消费时产生消费额,同时与该第三梯队用户相对应的第二梯队用户以及与该第二梯队用户相对应的第一梯队用户获得该消费额一定比例的分润,当第四梯队用户消费时产生消费额,同时与该第四梯队用户相对应的第三梯队用户以及与该第三梯队用户相对应的第二梯队用户获得该消费额一定比例的分润,与该第二梯队用户相对应的第一梯队用户不获得该消费额的分润,依此类推,当第N梯队用户消费时产生消费额,与该第N梯队用户相对应的第N‑1梯队用户以及与该第N‑1梯队用户相对应的第N‑2梯队用户获得一定比例的消费额分润,第N‑3梯队用户不获得消费额分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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