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薰衣草香型洗发水在审
申请号: | 201511002333.9 | 申请日: | 2015-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11952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23 |
发明(设计)人: | 李志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海特新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97 | 分类号: | A61K8/97;A61Q5/12;A61Q17/00;A61Q15/00;A61P25/20;A61P3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红福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525 | 代理人: | 陈月福 |
地址: | 266000 山东省青***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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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日常用品,尤其是一种薰衣草香型洗发水。其按重量比,包括:表面活性剂40-58份、调理剂0.8-1.2份、珠光剂1.2-2.0份、除湿清凉剂0.8-2.2份、遮光剂0.02-0.04份、烷基聚葡萄糖甘0.1-0.3份、亮氨酸0.5-1份、色氨酸0.2-0.5份、赖氨酸0.1-0.5份、黑发亮发剂9-12份、增稠剂0.1-0.8份、pH调节剂0.1-0.5份、薰衣草提取物0.05-0.06份、香料0.1-0.5份以及纯净水加至100份。它具有薰衣草香味,可护发,平缓神经紧张、减压镇静,平衡神经及情绪化,可促进头皮血液循环,抗菌、抑汗、均衡油脂分泌。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薰衣草 香型 洗发水 | ||
【主权项】:
一种薰衣草香型洗发水,其特征在于,按重量比,包括:表面活性剂40‑58份、调理剂0.8‑1.2份、珠光剂1.2‑2.0份、除湿清凉剂0.8‑2.2份、遮光剂0.02‑0.04份、烷基聚葡萄糖甘0.1‑0.3份、亮氨酸0.5‑1份、色氨酸0.2‑0.5份、赖氨酸0.1‑0.5份、黑发亮发剂9‑12份、增稠剂0.1‑0.8份、pH调节剂0.1‑0.5份、薰衣草提取物0.05‑0.06份、香料0.1‑0.5份以及纯净水加至100份,所述表面活性剂含有下述的成分(A)、(B)和(C),且成分(A)在表面活性剂中的含量为42重量%或以上,成分(A)和(B)的比率(A)/(B)以重量比计为95/3—75/25,成分(A)和成分(C)的比率(A)/(C)以重量比计为92/5—85/15,该组合物在30℃时的粘度为1000—7万mPa·s;(A)以通式(1)表示的聚氧乙烯烷基醚硫酸盐或烷基硫酸盐,R20(CH2CH2O)nS03M (1)其中,R2表示碳原子数为8—16的饱和或不饱和的烃基,平均加成摩尔数n表示1至5的数,M表示碱金属原子或烷醇胺;(B)以通式(2)表示的醇的环氧烷加成物,R2O‑(AO)m‑R3 (2)其中,R2表示碳原子数为6—10的直链或支链的烷基或链烯基、AO表示碳原子数为2—4的氧化烯基、平均加成摩尔数m表示1—3的数、R3表示氢原子或甲基;(C)水溶性盐类,其为选自无机酸的碱金属盐、无机酸的按盐以及有机酸的碱金属盐中的一种或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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