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尾气回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20172271.5 | 申请日: | 2015-03-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4522682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8-05 |
发明(设计)人: | 苏培善;张超灿;李飞;伊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3/053 | 分类号: | B01D53/053;C07C17/389;C07C19/08 |
代理公司: | 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7212 | 代理人: | 马俊荣 |
地址: | 256300 ***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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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尾气回收装置,包括尾气进管,尾气进管分别通过管路与第一吸附塔和第二吸附塔连接,第二吸附塔通过管路与第四吸附塔连接,第四吸附塔通过第一管路与真空罐连接,第一吸附塔通过管路与第三吸附塔连接,第三吸附塔通过管路与第一管路连接;第二吸附塔通过管路与尾气回收缓冲罐连接,尾气回收缓冲罐通过管路与压缩机连接,压缩机通过管路与冷凝器连接,冷凝器通过管路与回收槽连接。本实用新型能够回收处理制冷剂生产尾气,通过在传统尾气排放口增加尾气回收装置,将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尾气全部回收利用,变废为宝,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降低生产成本,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 | ||
搜索关键词: | 尾气 回收 装置 | ||
【主权项】:
一种尾气回收装置,包括尾气进管(1),其特征在于,尾气进管(1)分别通过管路与第一吸附塔(2)和第二吸附塔(11)连接,第二吸附塔(11)通过管路与第四吸附塔(10)连接,第四吸附塔(10)通过第一管路与真空罐(7)连接,第一吸附塔(2)通过管路与第三吸附塔(3)连接,第三吸附塔(3)通过管路与第一管路(12)连接;第二吸附塔(11)通过管路与尾气回收缓冲罐(4)连接,尾气回收缓冲罐(4)通过管路与压缩机(9)连接,压缩机(9)通过管路与冷凝器(5)连接,冷凝器(5)通过管路与回收槽(8)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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