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白内障手术用截囊撕囊套件有效
申请号: | 201520240412.2 | 申请日: | 2015-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4562555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8-19 |
发明(设计)人: | 肖长顺;孙桂云;王元玲 | 申请(专利权)人: |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F9/007 | 分类号: | A61F9/007 |
代理公司: | 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7212 | 代理人: | 巩同海 |
地址: | 255120 山东省淄***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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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白内障手术用截囊撕囊套件,属于白内障手术用器械领域,包括撕囊镊、截囊刀,撕囊镊由左镊体、右镊体组成,左镊体前部依次设置左延伸部、左夹持部,右镊体前部依次设置右延伸部、右夹持部,左夹持部与右夹持部相对形成夹持空间,左夹持部及右夹持部前端均设置为钝面;截囊刀由刀体、杆部及尖刺部组成,尖刺部设置在杆部前端。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前端为钝面的撕囊镊和截囊刀,将撕囊分为截囊、撕囊两步,避免刺破或撕裂前囊膜情况的发生,大大降低了手术难度,提高手术成功率。 | ||
搜索关键词: | 白内障 手术 用截囊撕囊 套件 | ||
【主权项】:
一种白内障手术用截囊撕囊套件,包括撕囊镊(10)、截囊刀(20),撕囊镊(10)由左镊体(1)、右镊体(2)组成,其特征在于:左镊体(1)前部依次设置左延伸部(3)、左夹持部(5),右镊体(2)前部依次设置右延伸部(4)、右夹持部(6),左夹持部(5)与右夹持部(6)相对形成夹持空间,左夹持部(5)及右夹持部(6)前端均设置为钝面;截囊刀(20)由刀体(7)、杆部(8)及尖刺部(9)组成,尖刺部(9)设置在杆部(8)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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