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新型地下管线警示桩有效
申请号: | 201520282103.1 | 申请日: | 2015-05-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4662294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9-23 |
发明(设计)人: | 祝启祥;储友兵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1F9/011 | 分类号: | E01F9/011 |
代理公司: | 无锡市大为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2104 | 代理人: | 殷红梅;刘品超 |
地址: | 214072 江苏省无锡***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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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新型地下管线警示桩,包括警示桩主体和旋进螺杆,警示桩主体内部设置有贯通的螺栓孔,旋进螺杆通过螺栓孔固定在警示桩主体上,警示桩主体为长方体,旋进螺杆为圆柱形,旋进螺杆的下端为圆锥状,旋进螺杆的上端设置有固定孔。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紧凑,使用方便,地下管线警示桩能够多次回收再利用,埋设过程简单快捷,能够有效减少对城市绿地的破坏。 | ||
搜索关键词: | 新型 地下 管线 警示 | ||
【主权项】:
一种新型地下管线警示桩,其特征在于:包括警示桩主体(1)和旋进螺杆(2),所述警示桩主体(1)内部设置有贯通的螺栓孔(1‑2),所述旋进螺杆(2)通过螺栓孔(1‑2)固定在警示桩主体(1)上,所述旋进螺杆(2)的下端为圆锥状,所述旋进螺杆(2)的上端设置有固定孔(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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