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感应甩干程度的拖把桶有效
申请号: | 201520663478.2 | 申请日: | 2015-08-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5054117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02 |
发明(设计)人: | 何敏;吴健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德腾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L13/58 | 分类号: | A47L13/58 |
代理公司: | 北京众合诚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6 | 代理人: | 龚燮英 |
地址: | 315020 浙江省宁波***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暂无信息 | 说明书: | 暂无信息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自感应甩干程度的拖把桶,包括上部开口的桶体,该桶体内设有支架,该支架上设有甩干篮,该桶体内位于该甩干篮的上方设有挡水圈,该桶体的侧壁上设有壶嘴和提手,所述桶体的侧壁上等高于该甩干篮处设有容纳腔,该容纳腔内设有第一金属片和第二金属片,该第一金属片的上侧边枢接于该容纳腔内,该第二金属片固定于该容纳腔内,该第一金属片位于内侧、第二金属片位于外侧,在自由状态时,该第一金属片所在的平面垂直于该甩干篮的外缘切线,该第一金属片和该第二金属片相互平行且二者之间具有一间隙,该第一金属片电连接至一电源的正极,该第二金属片通过一蜂鸣器电连接至该电源的负极。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便于使用者及时掌握甩干情况。 | ||
搜索关键词: | 自感应 程度 拖把 | ||
【主权项】:
自感应甩干程度的拖把桶,包括上部开口的桶体(10),该桶体(10)内设有支架(20),该支架(20)上设有甩干篮(30),且该桶体(10)内位于该甩干篮(30)的上方设有挡水圈(40),同时,该桶体(10)的侧壁上设有壶嘴(11)和提手(12),其特征在于:所述桶体(10)的侧壁上等高于该甩干篮(30)处设有容纳腔(50),该容纳腔(50)内设有第一金属片(61)和第二金属片(62),该第一金属片(61)的上侧边枢接于该容纳腔(50)内,该第二金属片(62)固定于该容纳腔(50)内,且该第一金属片(61)位于内侧、第二金属片(62)位于外侧,在自由状态时,该第一金属片(61)所在的平面垂直于该甩干篮(30)的外缘切线,该第一金属片(61)和该第二金属片(62)相互平行且二者之间具有一间隙,同时,该第一金属片(61)电连接至一电源(63)的正极,该第二金属片(62)通过一蜂鸣器(64)电连接至该电源(63)的负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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