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广告宣传式电动汽车有效
申请号: | 201521091315.8 | 申请日: | 2015-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5264306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5-25 |
发明(设计)人: | 王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鹏歆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21/04 | 分类号: | G09F21/04;G09F11/06;G09F11/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仲龙腾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548 | 代理人: | 李静 |
地址: | 402660 重庆市***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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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动汽车,尤其涉及一种广告宣传式电动汽车。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设置有能够进行广告宣传的装置、移动性强、能够将广告宣传到每一个角落、能够充分吸引行人的注意、宣传效果好、节约宣传成本、能极大满足人们需求的广告宣传式电动汽车。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这样一种广告宣传式电动汽车,包括有电动汽车、底板、电机Ⅰ、轴承机构Ⅰ、轴承机构Ⅱ、丝杆、螺母、承重板、旋转电机、广告牌、电动推杆、闪光灯和控制器,电动汽车的底部设有底板。本实用新型解决了现有的电动汽车没有设置能够进行广告宣传的装置,使广告宣传时只能固定在一个地方,移动性弱,无法吸引行人的注意力的缺点。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广告宣传 电动汽车 | ||
【主权项】:
一种广告宣传式电动汽车,其特征在于,包括有电动汽车(1)、底板(2)、电机Ⅰ(3)、轴承机构Ⅰ(4)、轴承机构Ⅱ(5)、丝杆(6)、螺母(7)、承重板(8)、旋转电机(9)、广告牌(10)、电动推杆(11)、闪光灯(12)和控制器(13),电动汽车(1)的底部设有底板(2),底板(2)的左上方设有电机Ⅰ(3),电机Ⅰ(3)的右侧设有轴承机构Ⅰ(4),轴承机构Ⅰ(4)的右侧设有轴承机构Ⅱ(5),轴承机构Ⅰ(4)和轴承机构Ⅱ(5)都固定在底板(2)的上端,轴承机构Ⅰ(4)和轴承机构Ⅱ(5)之间设有丝杆(6),丝杆(6)的左端与电机Ⅰ(3)连接,丝杆(6)上设有螺母(7),螺母(7)与丝杆(6)配合,螺母(7)的上端设有承重板(8),承重板(8)的上端设有旋转电机(9),旋转电机(9)的上方连接有广告牌(10),广告牌(10)的顶端设有电动推杆(11),电动推杆(11)的上端设有闪光灯(12),底板(2)的右端设有控制器(13),电机Ⅰ(3)、旋转电机(9)和闪光灯(12)都分别与控制器(13)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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