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癌症干细胞的鉴定及其用于诊断和治疗的用途有效
申请号: | 201580037960.8 | 申请日: | 2015-06-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6537148B | 公开(公告)日: | 2019-10-11 |
发明(设计)人: | 本杰明·德克尔;奥里特·哈拉里斯坦伯格 | 申请(专利权)人: | 泰尔哈绍梅尔医学研究基础设施和服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33/574 | 分类号: | G01N33/574;A61K45/00;A61P3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京万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40 | 代理人: | 齐晓静 |
地址: | 以色列*** | 国省代码: | 以色列;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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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公开了一种鉴定人原发性肿瘤中的癌症干细胞标志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a)使所述原发性肿瘤体内传代;并且(b)比较所述原发性肿瘤的第一群传代肿瘤细胞与所述原发性肿瘤的第二群肿瘤细胞中至少一种抗原的水平,其中与所述第二群肿瘤细胞中所述抗原的量相比,所述第一群肿瘤细胞中所述抗原的量增加表明在所述人原发性肿瘤中有癌症干细胞标志物。 | ||
搜索关键词: | 癌症 干细胞 鉴定 及其 用于 诊断 治疗 用途 | ||
【主权项】:
1.一种鉴定人原发性肿瘤中的癌症干细胞标志物的方法,其包括:(a)在免疫缺陷动物中使所述原发性肿瘤体内传代;其中,所述原发性肿瘤的细胞和所述原发性肿瘤的传代细胞未受免疫分离;并且(b)比较所述原发性肿瘤的第一群传代肿瘤细胞与所述原发性肿瘤的第二群肿瘤细胞中至少一种抗原的水平,其中第一群传代肿瘤细胞体内传代至少10代,并且其中所述第二群肿瘤细胞是:(i)所述人原发性肿瘤的非传代细胞;或(ii)所述人原发性肿瘤的体内传代细胞,其中所述第二群肿瘤细胞已经在体内传代比所述第一群传代肿瘤细胞少至少一代,其中与所述第二群肿瘤细胞中所述抗原的量相比,所述第一群肿瘤细胞中所述抗原的量增加表明在所述人原发性肿瘤中有癌症干细胞标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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