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缓冲材料和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有效
申请号: | 201580039619.6 | 申请日: | 2015-07-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6536527B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08 |
发明(设计)人: | 梁正恩;李琇炫;金侈植;赵英俊;崔庆勳;赵相熙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门哈斯电子材料韩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D495/04 | 分类号: | C07D495/04;C07D491/048;C09K11/06;H01L51/54;H01L27/32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陈哲锋;胡嘉倩 |
地址: | 韩国忠***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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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电子缓冲材料和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所述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包含第一电极;面向第一电极的第二电极;在第一电极和第二电极之间的发光层;以及在发光层和第二电极之间的电子传输区域和电子缓冲层。本发明的电子缓冲材料可生产具有低驱动电压、极佳发光效率和长寿命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缓冲 材料 有机 电致发光 器件 | ||
【主权项】:
1.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包含第一电极;面向所述第一电极的第二电极;在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之间的发光层;以及在所述发光层和所述第二电极之间的电子传输区域和电子缓冲层;所述发光层包含主体化合物和掺杂剂化合物,并且所述电子缓冲层的所述LUMO(最低未占用分子轨道)能级大于所述主体化合物的所述LUMO能级,所述电子缓冲层包括电子缓冲材料,其包含由下式1表示的化合物:
其中X表示O或S;L表示单键、或(C6‑C30)亚芳基;A表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三嗪,其中所述取代基是(C1‑C6)烷基或(C6‑C30)芳基;R1和R2各自独立地表示氢、氘、(C1‑C30)烷基、(C6‑C30)芳基、5元到30元杂芳基、或(C6‑C30)芳基(C1‑C30)烷基;R3表示氢、氘、或(C1‑C30)烷基;a和b各自独立地表示1到4的整数;其中a或b为2或更大的整数,R1中的每个和R2中的每个可相同或不同;c表示1到2的整数;其中c为2,R3中的每个可相同或不同;以及杂芳基含有选自B、N、O、S、Si和P的至少一个杂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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