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LED照明的基于苯并咪唑并氧杂蒽并异喹啉酮衍生物的有机磷光体有效
申请号: | 201580056795.0 | 申请日: | 2015-10-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7074871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19 |
发明(设计)人: | J·卢布;P·A·范哈尔;R·A·M·希克梅特;S·L·J-L·哈蒙 | 申请(专利权)人: | 飞利浦照明控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D491/16 | 分类号: | C07D491/16;C09K11/06;H01L33/5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陈文平;吕小羽 |
地址: | 荷兰艾恩***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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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照明装置(1),其包含(a)配置为产生光源光(11)的光源(10),和(b)配置为将至少一部分光源光(11)转换为可见转换器光(111)的光转换器(100),其中所述光转换器(100)包含基质(120),基质(120)含有基于苯并咪唑并氧杂蒽并异喹啉酮的衍生物的发光材料(140)。所述照明装置可还包含其他发光材料(130)。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led 照明 基于 苯并咪唑 氧杂蒽 喹啉 衍生物 有机 磷光体 | ||
【主权项】:
一种照明装置(1),所述照明装置(1)包含(a)配置为产生光源光(11)的光源(10),和(b)配置为将至少一部分所述光源光(11)转换为可见转换器光(111)的光转换器(110),其中所述光转换器(100)包含基质(120),所述基质(120)含有发光材料(140),所述发光材料(140)包含至少式IA所限定的有机磷光体和任选地式IB所限定的有机磷光体:其中,G1‑G12独立地选自氢、卤素、R1、OR1、NHR1和NR2R1,其中R1和R2独立地选自C1‑C18烷基、C6‑C24芳基和C6‑C24杂芳基,其中任选地G1‑G12中的一者或多者共价连接到所述基质(120),并且其中当所述发光材料(140)中有式IB所限定的有机磷光体时,所述式IB所限定的磷光体和所述式IA所限定的磷光体具有IB/IA≤0.1的摩尔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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