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尔夫球杆头有效
申请号: | 201610107604.5 | 申请日: | 2016-02-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5920815B | 公开(公告)日: | 2019-10-15 |
发明(设计)人: | 元川祐贵;山泽宏太 | 申请(专利权)人: | 住友橡胶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3B53/04 | 分类号: | A63B53/04;A63B60/52;A63B102/32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31210 | 代理人: | 梅高强;张丽颖 |
地址: | 日本国兵库县神户***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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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高尔夫球杆头,由杆头主体和重量构件组成,该杆头主体包括面部分、冠部分和底部分,并且杆头主体具有中空部分,重量构件布置在杆头主体的中空部分内。重量构件在趾侧端部分固定至杆头主体的趾侧并且在跟侧端部分固定至杆头主体的跟侧,从而在趾侧端部分和跟侧端部分之间不与杆头主体的内表面接触。重量构件的横截面面积在趾‑跟方向上的中心部分相比于其跟侧和趾侧被减小。 | ||
搜索关键词: | 高尔夫球杆 | ||
【主权项】:
1.一种高尔夫球杆头,包括:杆头主体,所述杆头主体中具有中空部分;和重量构件,所述重量构件布置在所述中空部分内;其特征在于,所述重量构件包括趾侧重量构件和跟侧重量构件;所述趾侧重量构件具有固定至所述杆头主体的趾侧部的趾侧端部分,并且从所述趾侧端部分朝向所述杆头主体的跟侧延伸,而不与所述杆头主体的内表面接触,从而具有在所述中空部分内终止的跟侧端;所述跟侧重量构件具有固定至所述杆头主体的跟侧部的跟侧端部分,并且从所述跟侧端部分朝向所述杆头主体的趾侧延伸,而不与所述杆头主体的内表面接触,从而具有在所述中空部分内终止的趾侧端;并且所述跟侧端和所述趾侧端彼此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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