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具有缓苗效果的线虫颗粒剂有效
申请号: | 201610200078.7 | 申请日: | 2016-04-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5660711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07 |
发明(设计)人: | 韦玺;韦永昌;申姸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正道药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63/04 | 分类号: | A01N63/04;A01N57/32;A01N61/00;A01N25/14;A01P5/00;A01P2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弘权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63 | 代理人: | 逯长明;许伟群 |
地址: | 266604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缓苗效果的线虫颗粒剂,有效成分由噻唑膦、淡紫拟青霉和腐植酸组成,噻唑膦、淡紫拟青霉和腐植酸的重量比为3‑5:1‑5:3‑5。本发明增效作用明显,有助于降低农药成本,并且能促进病株生根缓苗,刺激作物的生长发育,受害的植株在10‑15天内即长出新根,持效期达2个月以上。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效果 线虫 颗粒 | ||
【主权项】:
1.一种具有缓苗效果的线虫颗粒剂,其特征在于,有效成分由噻唑膦、淡紫拟青霉和腐植酸组成,噻唑膦、淡紫拟青霉和腐植酸的重量比为3‑5:1‑5:3‑5;淡紫拟青霉的活菌数量为 100‑200 亿孢子/克。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青岛正道药业有限公司,未经青岛正道药业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610200078.7/,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