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梯监视装置、电梯监视系统及电梯控制程序的删除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610308473.7 | 申请日: | 2016-05-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6144817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13 |
发明(设计)人: | 金政和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日立大厦系统 |
主分类号: | B66B5/00 | 分类号: | B66B5/00;G05B19/04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43 | 代理人: | 范胜杰,文志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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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电梯监视装置、电梯监视系统及电梯控制程序的删除方法。在维护契约中,防止电梯的监视装置对控制程序的误删除。在电梯的维护契约的契约期间中最后与远程监视服务器的通信连接成立后的经过时间在第一时间阈值以上时判定为满足第一结束条件(S401),在作业者最后对电梯装置进行维护作业后的经过时间在第二时间阈值以上时判定为满足第二结束条件(S402),在第一结束条件以及第二结束条件都满足时删除在维护作业中使用的控制程序(S404)。 | ||
搜索关键词: | 电梯 监视 装置 系统 控制程序 删除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电梯监视装置,其经由通信线路与电梯的远程监视服务器相连接,其特征在于,具备:第一结束判定部,其在最后与所述远程监视服务器的通信连接成立后的经过时间在为了判定所述电梯的维护契约期间已结束而设定的第一时间阈值以上时,判定为满足第一结束条件;第二结束判定部,其在作业者最后对所述电梯进行维护作业后的经过时间在为了判定所述维护契约期间已结束而设定的第二时间阈值以上时,判定为满足第二结束条件;控制程序删除部,其在所述第一结束条件以及所述第二结束条件都满足时,从存储有用于进行所述维护作业的控制程序的控制程序存储部删除所述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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