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折叠手推车有效
申请号: | 201610403296.0 | 申请日: | 2016-06-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6004965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5-10 |
发明(设计)人: | 肖宏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山盛加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B7/06 | 分类号: | B62B7/06;B62B9/20 |
代理公司: | 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肖军 |
地址: | 5284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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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折叠手推车,包括一主车体和设置在主车体上的一前轮架,所述的主车体包括一前车架、一推杆、一后车架和一后轮架,所述的推杆具有一第一连杆段,后轮架具有一第二连杆段,所述的前车架、第一连杆段、后车架和第二连杆段依次首尾相连的枢接在一起而形成一可折叠收合的连杆机构。本发明只需转动推杆即可实现主车体的展开和折叠,操作简单方便,并且无需对承重部分和推杆分别设置锁定机构,简化了手推车的结构,易于生产和装配,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而且由于结构更为简单,能够有效降低故障率,延长使用寿命,提高了本手推车的安全性能。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新型 折叠 手推车 | ||
【主权项】:
1.一种折叠手推车,包括一主车体和设置在主车体上的一前轮架(10),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车体包括一前车架(20)、一推杆(30)、一后车架(40)和一后轮架(50),所述的推杆(30)具有一第一连杆段(31),后轮架(50)具有一第二连杆段(51),所述的前车架(20)、第一连杆段(31)、后车架(40)和第二连杆段(51)依次首尾相连的枢接在一起而形成一可折叠收合的连杆机构;还包括一座位架(91)和一摆杆(93),所述摆杆(93)的上部枢设在前车架(20)上,下部枢设在座位架(91)的前部,座位架(91)的后部枢设在后车架(40)上,从而使得前车架(20)、第一连杆段(31)、后车架(40)、座位架(91)和摆杆(93)依次连接成一可折叠的五连杆机构,且在主车体的收合过程中摆杆(93)绕其上部的枢接轴向后摆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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