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光导体装置、照明机构和机动车大灯有效
申请号: | 201610489115.0 | 申请日: | 2016-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6287485B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14 |
发明(设计)人: | A.斯特罗梅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ZKW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41/24 | 分类号: | F21S41/24;F21S43/241;F21W107/10;F21W102/00;F21W103/2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杨国治;张昱 |
地址: | 奥地利*** | 国省代码: | 奥地利;A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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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光导体装置、照明机构和机动车大灯,具体地,涉及用于产生机动车大灯的至少一个照明功能和/或信号化功能的光导体装置。光导体装置(100),用于产生机动车大灯的至少一个照明功能和/或信号化功能或者用于产生机动车大灯的照明机构的至少一个照明功能和/或信号化功能,其中,光导体装置(100)包含伸长的光导元件(1)和至少一个初级光源(10),其中,初级光源(10)的光经由在所述光导元件(1)的一端处的至少一个耦合区域(2)能够耦合光导元件(1)中。所述光导元件(1)的背侧(4)和所述至少一个导光体(11)的光耦出面(11c)彼此间隔地布置。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产生 机动车 大灯 至少 一个 照明 功能 信号 导体 装置 | ||
【主权项】:
1.光导体装置(100),用于产生机动车大灯的至少一个照明功能和/或信号化功能或者用于产生机动车大灯的照明机构的至少一个照明功能和/或信号化功能,其中,所述光导体装置(100)包含:‑伸长的光导元件(1)和‑至少一个初级光源(10),其中,所述初级光源(10)的光经由在所述光导元件(1)的一端处的至少一个耦合区域(2)能够耦合到所述光导元件(1)中,其中,所述光导元件(1)‑在其前侧(3)处具有光耦出面(3a)以及‑在其相对的背侧(4)处具有光偏转面(4a),使得从所述至少一个初级光源(10)耦合到所述光导元件(1)中的光在所述光偏转面(4a)处偏转且经由光耦出面(3a)从所述光导元件(1)中射出,使得能够产生初级‑光分布(V‑X),且其中,‑沿着所述光导元件(1)的背侧(4)布置有至少一个导光体(11、12、13、14),‑其中,为每个导光体(11、12、13、14)分配有至少一个次级光源(21、22、23、24),利用所述次级光源(21、22、23、24)光能够经由导光体‑耦合区域(11a、12a、13a、14a)耦合到配属的导光体(11、12、13、14)中,且其中,‑被耦合的光在导光体‑偏转面(11b、12b、13b、14b)处偏转至导光体‑耦出面(11c、12c、13c、14c)并且从所述导光体‑耦出面从所述导光体(11、12、13、14)逸出,使得利用每个导光体(11、12、13、14)能够产生次级‑光分布(V‑A、V‑B、V‑C、V‑D),且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导光体(11、12、13、14)的导光体‑耦出面(11c、12c、13c、14c)对置于所述光导元件(1)的背侧(4),且其中,从导光体(11、12、13、14)中逸出的光经由所述光导元件(1)的背侧(4)进入该光导元件中,该光横穿所述光导元件(1)且经由所述光导元件(1)的前侧(3)逸出,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导元件(1)的背侧(4)和所述至少一个导光体(11)的导光体‑耦出面(11c)彼此间隔地布置并且(i)所述光导元件(1)的背侧(4)和所述至少一个导光体(11)的导光体‑耦出面(11c)或者(ii)所述光导元件(1)的背侧(4)和光耦出面(3a)以及所述至少一个导光体(11)的导光体‑耦出面(11c)彼此协调成:使得在导光体(11)中在相对水平面(E)的一角度条件下传播的光射束(L1‑L8)在从所述光导元件(1)中逸出之后继续在相对所述水平面(E)的该角度条件下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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