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旋流沉降罐及无烟雾垃圾焚烧系统有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610525924.2 申请日: 2016-07-04
公开(公告)号: CN106016292B 公开(公告)日: 2018-07-10
发明(设计)人: 陈仕敏 申请(专利权)人: 陈仕敏
主分类号: F23G5/44 分类号: F23G5/44;F23J15/04;B01D21/26
代理公司: 北京天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21 代理人: 易晓钰
地址: 547600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 国省代码: 广西;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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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明提供一种旋流沉降罐,包括下罐体、上罐体及连通管,所述下罐体及上罐体均为圆柱形密封罐体,所述下罐体与一排烟管连通,所述排烟管一端伸入所述下罐体,并且排烟口的中心轴与所述下罐体的水位的高度差为±4cm;所述上罐体安装在所述下罐体上,所述连通管连通所述下罐体及所述上罐体,并且一端部伸入所述上罐体,所述连通管的出烟口的中心轴与所述上罐体的水位的高度差为±4cm;所述排烟管用以将烟气排入所述下罐体,烟气经由所述排烟管的排烟口排出后冲击所述下罐体的水,使水沿所述下罐体的侧壁旋转,而后经由所述连通管排入所述上罐体;烟气经由所述连通管的出烟口排出后冲击所述上罐体的水,使水沿着所述上罐体的侧壁旋转。
搜索关键词: 下罐体 上罐体 连通管 排烟管 旋流沉降 出烟口 高度差 排烟口 中心轴 侧壁 排出 伸入 烟气 连通 水位 垃圾焚烧系统 密封罐体 烟气排 排烟 烟雾
【主权项】:
1.一种无烟雾垃圾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烟雾垃圾焚烧系统包括有焚烧炉、粉尘拦截箱、焦油处理室、旋流沉降罐、对流除尘装置及烟气净化塔;所述焚烧炉与所述粉尘拦截箱连通,所述粉尘拦截箱与所述焦油处理室连通,所述焦油处理室通过一排烟管与所述旋流沉降罐连通;所述焚烧炉包括有进料装置、烘干室、炉体及烟气高温处理罐;所述炉体包括有内炉体和外炉体,所述内炉体和外炉体安装在同一基座上,所述烟气高温处理罐部分安装在所述内炉体内,并与所述内炉体、所述基座一起围成燃烧室,所述内炉体与所述外炉体之间形成有烟气循环室,所述内炉体的侧壁开设有连通所述燃烧室与所述烟气循环室的若干通孔;所述燃烧室内设置有点火室、炉桥、炉罩及散烟筒,所述散烟筒顶部连接所述烟气高温处理罐的底部,所述散烟筒的底部安装有所述炉罩,所述散烟筒上设有若干散烟孔,所述炉罩安装在所述基座上,所述点火室设置在所述炉罩的下部,所述炉桥安装在所述点火室内;所述进料装置安装在所述烘干室,用以将垃圾输送至所述烘干室,所述烘干室安装在所述炉体一侧,并部分伸入所述内炉体,所述内炉体能够与所述烟气高温处理罐连通;所述旋流沉降罐包括有下罐体、上罐体及连通管,所述下罐体及上罐体均为圆柱形密封罐体,所述排烟管伸入所述下罐体,并且排烟口的中心轴与所述下罐体的侧壁垂直,所述排烟管的排烟口的中心轴与所述下罐体的水位的高度差为±4cm;所述上罐体安装在所述下罐体上,所述连通管连通所述下罐体及所述上罐体,并且一端部伸入所述上罐体,并且出烟口的中心轴与所述上罐体的侧壁垂直,所述连通管的出烟口的中心轴与所述上罐体的水位的高度差为±4cm;所述排烟管用以将烟气排入所述下罐体,烟气经由所述排烟管的排烟口排出后冲击所述下罐体的水,使水沿所述下罐体的侧壁旋转,而后经由所述连通管排入所述上罐体;烟气经由所述连通管的出烟口排出后冲击所述上罐体的水,使水沿着所述上罐体的侧壁旋转,而后将烟气排出所述上罐体至所述对流除尘装置;所述对流除尘装置连通所述烟气净化塔,所述烟气净化塔通过另一排烟管连通所述焚烧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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