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在审
申请号: | 201610661846.9 | 申请日: | 2016-08-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6109855A | 公开(公告)日: | 2016-11-16 |
发明(设计)人: | 宋云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宋云飞 |
主分类号: | A61K36/896 | 分类号: | A61K36/896;A61P25/1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5153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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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它是由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药材制备而成:女贞子4份、枸骨叶7份、酸枣仁6份、茯神6份、木香6份、七里香12份、狗尾巴参12份、挖耳草22份、降香4份。本发明运用:女贞子补肝肾,养精神;枸骨叶养阴清热,补益肝肾;酸枣仁宁心醒脾;茯神开心益智,安魂养神;木香行气止痛,调中导滞;七里香活血解毒;狗尾巴参益气阴,润肺燥;挖耳草清热解毒;降香活血散瘀,降气辟秽。诸药合用,达到清热涤痰,平肝宁神,滋阴泻火,健脾益气,活血化瘀,安神醒脑之功效。临床实验证明,本发明能够安全有效治疗精神分裂症。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治疗 精神分裂症 药物 | ||
【主权项】:
一种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药材制备而成:女贞子4份、枸骨叶7份、酸枣仁6份、茯神6份、木香6份、七里香12份、狗尾巴参12份、挖耳草22份、降香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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