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不对称设置的固定结构的胫骨基板有效
申请号: | 201610685172.6 | 申请日: | 2012-08-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6214292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15 |
发明(设计)人: | M·S·S·温多夫;C·B·格雷;S·R·克罗宁 | 申请(专利权)人: | 捷迈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F2/38 | 分类号: | A61F2/38;A61F2/3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王丽军 |
地址: | 美国印***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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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提供了一种膝关节矫形假体,其包括具有远侧、骨接触表面的胫骨基板件,所述远侧、骨接触表面具有从其向远侧延伸的一个或多个固定结构,其中所述固定结构不对称地布置在基板周围部内。 1 | ||
搜索关键词: | 固定结构 骨接触表面 胫骨 膝关节矫形假体 不对称设置 基板周围 不对称 基板件 基板 延伸 | ||
第一胫骨基板,所述第一胫骨基板包括:
第一近侧表面;
与第一近侧表面相反的第一远侧表面,所述第一远侧表面的尺寸和形状被设置成实质上覆盖胫骨的近侧切割后表面;
第一内侧表面;
与第一内侧表面相反的第一外侧表面;
从第一内侧表面至第一外侧表面测量的第一总宽度;和
从第一远侧表面向远侧延伸的第一龙骨,所述第一龙骨被与第一内侧表面间隔开第一内侧距离并且被与第一外侧表面间隔开第一外侧距离;和
第二胫骨基板,所述第二胫骨基板包括:
第二近侧表面;
与第二近侧表面相反的第二远侧表面,所述第二远侧表面的尺寸和形状被设置成实质上覆盖胫骨的近侧切割后表面;
第二内侧表面;
与第二内侧表面相反的第二外侧表面;
在第二内侧表面和第二外侧表面之间测量的第二总宽度,所述第二总宽度不同于所述第一总宽度,由此所述第一胫骨基板和第二胫骨基板包括独有的名义尺寸;和
从第二远侧表面向远侧延伸的第二龙骨,所述第二龙骨被与第二内侧表面间隔开第二内侧距离并且被与第二外侧表面间隔开第二外侧距离,
所述第一内侧距离与所述第一总宽度的第一比值不同于所述第二内侧距离与所述第二总宽度的第二比值,
随着假体尺寸的增大,所述内侧距离构成总宽度的越来越小部分,并且随着假体尺寸的增大所述外侧距离构成越来越大的部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胫骨假体系统,其中,所述第一总宽度大于所述第二总宽度,并且所述第一比值小于所述第二比值。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胫骨假体系统,其中:所述第一龙骨被朝向所述第一内侧表面向内侧偏离,使所述第一外侧距离超过所述第一内侧距离;并且
所述第二龙骨被朝向所述第二内侧表面向内侧偏离,使所述第二外侧距离超过所述第二内侧距离。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胫骨假体系统,其中:所述第一胫骨基板包括:
第一内侧腔室;
与第一内侧腔室对置的第一外侧腔室;和
在前后方向上延伸的第一轴线,所述第一轴线在其整个长度上在所述第一内侧和外侧腔室之间居中地延伸,所述第一龙骨被从所述第一轴线向内侧偏置第一偏距;和
所述第二胫骨基板包括:
第二内侧腔室;
与第二内侧腔室对置的第二外侧腔室;和
在前后方向上延伸的第二轴线,所述第二轴线在其整个长度上在所述第二内侧和外侧腔室之间居中地延伸,所述第二龙骨被从所述第二轴线向内侧偏置小于所述第一偏距的第二偏距。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胫骨假体系统,其中,所述第一总宽度大于所述第二总宽度,并且与所述第二偏距构成所述第二总宽度的部分相比,所述第一偏距构成所述第一总宽度的更大部分。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胫骨假体系统,其中,当所述第一胫骨基板和第二胫骨基板中的一个分别被植入到患者的近侧胫骨上时,所述第一轴线和第二轴线被定位成对应于患者的近侧胫骨的原位轴线,所述原位轴线被定义为从后面点延伸到前面点的线:所述后面点位于后交叉韧带和患者的近侧胫骨之间的附接区域的几何中心处,
所述前面点位于患者的近侧胫骨的前面结节上并且限定所述前面结节的内侧三分之一的边界。
7.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胫骨假体系统,其中,所述第一胫骨基板和第二胫骨基板分别关于所述第一轴线和第二轴线是对称的。8.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胫骨假体系统,其中,所述第一胫骨基板和第二胫骨基板分别关于所述第一轴线和第二轴线不对称。9.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胫骨假体系统,其中,所述第一总宽度大于第二总宽度,所述第一龙骨具有围绕着形成在第一胫骨基板中的第一近侧孔的第一凸部,并且第二龙骨具有围绕着形成在第二胫骨基板中的第二近侧孔的第二凸部,其中,所述第一凸部大于第二凸部。10.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胫骨假体系统,其中,所述第一胫骨基板大于第二胫骨基板,并且其中:所述第一胫骨基板包括将第一外侧表面连接到第一内侧表面的第一前表面,所述第一龙骨被从所述第一前表面向后间隔开第一距离;和
所述第二胫骨基板包括将第二外侧表面连接到第二内侧表面的第二前表面,所述第二龙骨被从所述第二前表面向后间隔开小于第一距离的第二距离。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胫骨假体系统,其中,所述第一龙骨和第二龙骨中的至少一个限定出等于27mm和48mm之间的纵向延伸范围。12.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胫骨假体系统,还包括胫骨支撑件,其配置为被以固定关系和滑动关系中的一个接纳在所述第一近侧表面和第二近侧表面中的至少一个上,所述胫骨支撑件包括:外侧关节联接表面,其被定位成与所述第一胫骨基板和第二胫骨基板之一的外侧腔室对正;和
内侧关节联接表面,其被定位成与所述第一胫骨基板和第二胫骨基板之一的内腔室对正。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胫骨假体系统,其中,所述胫骨支撑件的内侧关节联接表面和外侧关节联接表面被成形为分别与内侧股骨髁和外侧股骨髁关节联接。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胫骨假体系统,其中,所述第一龙骨和第二龙骨中的每一个包括限定出纵向龙骨轴线的圆柱形芯体。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胫骨假体系统,其中,所述第一龙骨和第二龙骨中的每一个的圆柱形芯体限定出至少14mm的直径。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胫骨假体系统,其中,所述圆柱形芯体限定出27mm和48mm之间的纵向延伸范围。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胫骨假体系统,其中,所述第一胫骨基板和第二胫骨基板中的每一个包括分别从第一或第二龙骨的芯体径向向外延伸的至少两个鳍状部,所述鳍状部分别关于第一或第二龙骨的芯体对称布置。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胫骨假体系统,其中,所述鳍状部中的每一个实质上沿着龙骨的纵向延伸范围延伸。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捷迈有限公司,未经捷迈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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