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点烟器烟盒的供烟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620039573.X | 申请日: | 2016-01-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5321199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22 |
发明(设计)人: | 朱人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焦点烟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15/14 | 分类号: | A24F15/14;A24F15/04;A24F15/18;A24F15/10 |
代理公司: | 温州市品创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47 | 代理人: | 程春生 |
地址: | 3250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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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带点烟器烟盒的供烟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烟盒本体,烟盒本体内设有香烟仓,还包括设置在烟盒本体内的供烟机构;供烟机构包括顶烟推板,顶烟推板上设有扣合槽,顶烟推板与烟盒本体滑动配合,且顶烟推板上设有顶烟宝塔弹簧,烟盒本体内设有与顶烟宝塔弹簧抵接的宝塔弹簧卡,烟盒本体位于宝塔弹簧卡的一侧设有通孔,通孔内活动设有与扣合槽扣接的顶烟推板锁扣;当顶烟宝塔弹簧压合到一定程度时,推动顶烟推板锁扣与扣合槽扣合连接,将顶烟推板锁扣推动到原位时,顶烟推板锁扣与扣合槽脱离;本产品解决了目前市场上烟盒装烟不方便的问题,本产品装烟方便,结构合理、紧凑,使用便捷,功能实用,外观大方、整体性非常强。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带点烟器 烟盒 机构 | ||
【主权项】:
一种带点烟器烟盒的供烟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烟盒本体,所述的烟盒本体内设有香烟仓,还包括设置在烟盒本体内的供烟机构;所述的供烟机构包括顶烟推板,所述的顶烟推板上设有扣合槽,所述的顶烟推板与烟盒本体滑动配合,且顶烟推板上设有顶烟宝塔弹簧,所述的烟盒本体内设有与顶烟宝塔弹簧抵接的宝塔弹簧卡,所述的烟盒本体位于宝塔弹簧卡的一侧设有通孔,所述的通孔内活动设有与扣合槽扣接的顶烟推板锁扣;当顶烟宝塔弹簧压合到一定程度时,推动顶烟推板锁扣与扣合槽扣合连接,将顶烟推板锁扣推动到原位时,顶烟推板锁扣与扣合槽脱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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