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气味嗅觉测试标准箱有效
申请号: | 201620105050.0 | 申请日: | 2016-02-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5484266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8-17 |
发明(设计)人: | 张振兴;张宇;韦名英;夏可瑜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复印技术研究所;机械工业办公自动化设备检验所;东莞市升微机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33/00 | 分类号: | G01N33/00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45 | 代理人: | 李盛洪 |
地址: | 300000***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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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气味嗅觉测试标准箱,标准箱包括恒温室、嗅味室、样品容器、参考容器或参考管路、流量计、气体控制阀、洁净气源供应装置和标准等级气源供应装置,样品容器和参考容器或参考管路均处于相同的恒温室环境内,试验样品受热散发出来的样品气体和不同气味等级的参考气体能够排出到嗅味室内供测试人员进行气味对比检测,从而评估样品气体的气味等级,本实用新型能够在统一标准的测试环境下根据不同气味等级的参考气体对试验样品散发出来的气体进行气味评估测试,不受外界环境的影响,保证了测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且测试方便简单,只需一个测试人员即可测试,避免不同测试人员之间以及同一测试人员不同测试时间产生的误差。 | ||
搜索关键词: | 气味 嗅觉 测试 标准 | ||
【主权项】:
一种气味嗅觉测试标准箱,其特征在于:包括嗅味室和装设在嗅味室外侧或嗅味室内部的恒温室,所述恒温室内设有至少一个用于放置试验样品的样品容器和至少一个用作对比的参考容器,所述样品容器和参考容器上均设有进气管和排气管,所述样品容器的排气管的一端和参考容器的排气管的一端分别伸入各自对应的容器内,所述样品容器的排气管的另一端和参考容器的排气管的另一端分别穿过恒温室,并在嗅味室内形成相应的气味检验口,所述样品容器的进气管的一端和参考容器的进气管的一端分别伸入各自对应的容器内,所述样品容器的进气管的另一端和参考容器的进气管的另一端分别穿过恒温室与嗅味室内或外的各自对应的流量计及气体控制阀相连接,所述样品容器的进气管在与对应的流量计及气体控制阀串连后与一装有洁净气体的洁净气源供应装置相连接,其中,当参考容器只设有一个时,所述参考容器的进气管在与一组对应的流量计及气体控制阀串连后逐一与至少两个装有对应的不同气味等级气体的标准等级气源供应装置相连接,使不同气味等级的气体通过同一进气管进入参考容器;或者,所述参考容器的进气管在与并联设置的至少两组对应的流量计及气体控制阀连接后分别对应连接至少两个装有不同气味等级气体的标准等级气源供应装置,使不同气味等级的气体混合后通过同一进气管进入参考容器;或者,当参考容器设有两个或以上时,每个参考容器的进气管在与对应的流量计及气体控制阀串连后分别单独与各自对应的装有不同气味等级气体的标准等级气源供应装置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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