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充电式灯具有效
申请号: | 201620341111.3 | 申请日: | 2016-04-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5716903U | 公开(公告)日: | 2016-11-23 |
发明(设计)人: | 李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杰 |
主分类号: | F21S9/02 | 分类号: | F21S9/02;F21V23/00;F21V21/28;F21V21/22;F21V19/00;F21V33/00;F21V3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 |
地址: | 528400 广东省中山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充电式灯具,包括底座、第一L型支架、第二L型支架、灯头、可充电式电池箱、笔筒和空气净化器;所述底座上固定有可充电式电池箱,可充电式电池箱顶部通过轴承与第一L型支架的一端相连接,第一L型支架的另一端活动连接第二L型支架的一端,第二L型支架的另一端设置有灯头;所述可充电式电池箱的一侧设置有笔筒,可充电式电池箱的另一侧设置有空气净化器,所述笔筒和空气净化器均固定在底座上;所述底座、第一L型支架、第二L型支架和灯头上均设置有防水层;本实用新型可充电式灯具可通过第一L型支架绕轴承水平方向旋转,通过第二L型支架绕第一L型支架垂直方向旋转,满足了用户根据需要调节灯具方向。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充电式 灯具 | ||
【主权项】:
一种可充电式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1)、第一L型支架(2)、第二L型支架(3)、灯头(4)、可充电式电池箱(5)、笔筒(6)和空气净化器(7);所述底座(1)上固定有可充电式电池箱(5),可充电式电池箱(5)的顶部通过轴承与第一L型支架(2)的一端相连接,第一L型支架(2)的另一端活动连接第二L型支架(3)的一端,第二L型支架(3)的另一端设置有灯头(4);所述可充电式电池箱(5)的一侧设置有笔筒(6),可充电式电池箱(5)的另一侧设置有空气净化器(7),所述笔筒(6)和空气净化器(7)均固定在底座(1)上;所述底座(1)、第一L型支架(2)、第二L型支架(3)和灯头(4)上均设置有防水层。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杰,未经李杰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620341111.3/,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混流空调
- 下一篇:一种缝纫机中座“A”面铣削夹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