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广告播放功能的充电桩有效
申请号: | 201620845045.3 | 申请日: | 2016-08-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5984152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2-22 |
发明(设计)人: | 吴宝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9/00 | 分类号: | G09F9/00;G09F23/00;B60L11/18 |
代理公司: | 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44205 | 代理人: | 梁嘉琦 |
地址: | 5290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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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广告播放功能的充电桩,通过在充电桩上设置用于感应人体靠近的人体感应模块和用于检测充电枪是否被提起的检测模块,可同时检测到用户上述两种动作,当用户提起充电枪且靠近充电桩时,播放广告信息,避免用户不在场或误检测经过物体时播放无人观看的广告,比单一的检测方式更加可靠,而且成本低、节能环保,对显示屏的控制更准确。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广告 播放 功能 充电 | ||
【主权项】:
一种具有广告播放功能的充电桩,包括充电桩本体,所述充电桩本体上设置有充电枪和充电枪插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本体上设置有用于播放广告的显示装置和用于感应人体靠近的人体感应模块,所述充电枪插座或充电枪设置有用于检测充电枪是否被提起的检测模块,还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分别与显示装置、人体感应模块和检测模块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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