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保护视力的玻璃有效
申请号: | 201710053564.5 | 申请日: | 2017-01-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6827726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16 |
发明(设计)人: | 龚毅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科翼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32B17/06 | 分类号: | B32B17/06;B32B7/12;C03C27/12;C08L29/14;C08L67/02 |
代理公司: | 杭州千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3246 | 代理人: | 吴辉辉;单燕君 |
地址: | 310018 浙江省杭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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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玻璃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保护视力的玻璃。所述玻璃为夹层玻璃,夹层玻璃采用PVB层粘结而成;所述PVB胶片层采用包括黑色素粉末的原料制备而成。该玻璃能够有效地对高能的紫外和蓝光进行阻挡隔绝,降低紫外和蓝光的透过性,使得通过该玻璃的光线变得柔和,从而避免紫外和蓝光对人体造成伤害。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保护 视力 玻璃 | ||
【主权项】:
1.一种保护视力的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为夹层玻璃,夹层玻璃采用PVB层粘结而成; PVB胶片层采用包括黑色素粉末的原料制备而成;所述PVB胶片层按重量份数计包括以下组分:聚乙烯醇缩丁醛70份,低聚合度的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10‑15份,聚乙烯醇缩丁醛6‑8份,黑色素粉末2‑8份,聚丙二醇缩水甘油醚为6‑9份,二甲基亚砜3‑5份,丙烯酸环己酯为6‑7份,改性剂ADP‑1200 2‑5份;所述黑色素粉末首先经过改性,改性步骤包括:将羧甲基纤维素钠和黑色素粉末按0.1:1的比例混合均匀后,溶于去离子水中,并加入混合物重量5‑10%的柠檬酸,不断搅拌,并加热到55‑60℃,直到变成凝胶状的混合物,然后在80‑90℃下烘干,粉碎后得到改性后的黑色素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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