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用动力电池单体电量均衡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710256904.4 | 申请日: | 2017-04-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39742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12 |
发明(设计)人: | 王君君;刘海洋;王贺敏;刘东秦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L58/10 | 分类号: | B60L58/10 |
代理公司: | 北京青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384 | 代理人: | 郑青松 |
地址: | 130011 吉林省长春***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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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车用动力电池单体电量均衡方法,其中将本发明的方法应用于电池管理系统后,能够使动力电池单体电量保持在SOCAVE±η范围内。根据动力电池性能属性,在车辆生命周期的前半阶段,η2<η1,此时均衡能够使动力电池单体电量保持在SOCAVE±η1范围内,电池管理系统均衡所消耗的电量为动力电池冗余设计的电量,均衡不影响车辆对电池电量的需求。在车辆生命周期的后半段,η2>η1,此时均衡能够使动力电池单体电量保持在SOCAVE±η2范围内,均衡功能保证电池单体电量偏差不超过本身一致特性,能够防止个别电池单体出现加速老化、欠压、零压的现象,能够使动力电池既满足了车辆对能量的需求又保证了自身的一致特性,从而使均衡的目的更加明确。 | ||
搜索关键词: | 动力电池 单体 电量 均衡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车用动力电池单体电量均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S10、规定车辆对电池容量的需求为C1;S20、规定电池总成总容量值为C2;S30、规定电池在车辆上不可使用的容量百分比为£;S40、以电池单体的SOC作为判断是否开始电量均衡的条件,规定电池单体的SOC为SOCCELL,整个动力电池包内电池单体的平均SOC为SOCAVE;S50、对整个动力电池包内所有单体进行电量一致性判断,当某个单体的SOCCELL值超出电池单体的平均SOCAVE某一数值η时,即SOCCELL‑SOCAVE≥η时,电池管理系统将控制并联放电电路对该电池单体放电;其中,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η=MAX(η1,η2);η1=1‑C1/C2‑£;其中,η1为电池总成所能均衡容量值;η2为电池单体一致性偏差;其中,一致性偏差η2为:η2=(SOCMAX–SOCMIN)/2;其中,SOCMAX为电池单体SOC的最大值,SOCMIN为电池单体SOC的最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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