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机动车门锁有效
申请号: | 201710264757.5 | 申请日: | 2017-04-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729772B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29 |
发明(设计)人: | 刘玉会 | 申请(专利权)人: | 开开特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B77/28 | 分类号: | E05B77/28;E05B77/30 |
代理公司: | 11247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殷玲;吴鹏<国际申请>=<国际公布>=< |
地址: | 德国海***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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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的目的是一种机动车门锁,其配备有主要包括锁叉(1)和锁爪(2)的锁定机构(1、2),还具有通过联接元件(6)作用在锁定机构(1、2)上的启动杆机构(4、5、6、7)。此外,提供启用/禁用启动杆机构(4、5、6、7)的锁止单元(8、9、16、17、18)。此外,设有与联接元件(6)相互作用的安全装置(10、11、12、13、14、15),其也启用/禁用启动杆机构(4、5、6、7)。根据本发明,安全装置(10、11、12、13、14、15)独立于锁止单元(8、9、16、17、18)致动联接元件(6)以实现启动杆机构(4、5、6、7)的启用/禁止位置。 | ||
搜索关键词: | 启动杆 联接元件 机动车门锁 安全装置 锁止单元 禁用 锁定 禁止位置 锁叉 锁爪 致动 配备 | ||
【主权项】:
1.一种机动车门锁,其具有主要包括锁叉(1)和锁爪(2)的锁定机构(1、2);还具有启动杆机构(4、5、6、7),其通过联接元件(6)和锁止单元(8、9、16、17、18)对所述锁定机构(1、2)起作用,所述锁止单元启用或禁用所述启动杆机构(4、5、6、7);还具有与所述联接元件(6)相互作用的安全装置(10、11、12、13、14、15),所述安全装置也启用或禁用所述启动杆机构(4、5、6、7),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装置(10、11、12、13、14、15)独立于所述锁止单元(8、9、16、17、18)致动所述联接元件(6),以实现所述启动杆机构(4、5、6、7)的启用或禁用位置。/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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