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牙痛清火口服液及其应用在审
申请号: | 201710554704.7 | 申请日: | 2017-07-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58200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15 |
发明(设计)人: | 梅勇;杨莉;罗磊;李林霞;龙涛;朱锋;袁开超;唐攀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6/896 | 分类号: | A61K36/896;A61P29/00;A61P1/02;A61K33/06 |
代理公司: | 重庆辉腾律师事务所50215 | 代理人: | 王海军 |
地址: | 401521 重***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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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牙痛清火口服液,本方以大黄、细辛、白芷、赤芍消肿止痛,辅以石膏、焦栀子、地骨龙、玄参凉血降火,白芍、乌梅敛肺,养血调经,敛阴止汗。所述牙痛清火口服液的配方为白芷、细辛、大黄、重楼、赤芍、石膏、焦栀子、玄参、地骨皮、白芍和乌梅;其中白芷、细辛、大黄、重楼、赤芍、石膏、焦栀子、玄参、地骨皮、白芍和乌梅的重量比为5‑165‑123‑82‑53‑82‑52‑52‑51‑31‑31‑3。本发明提供的配方具有,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牙痛 清火 口服液 及其 应用 | ||
【主权项】:
一种牙痛清火口服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牙痛清火口服液的配方为白芷、细辛、大黄、重楼、赤芍、石膏、焦栀子、玄参、地骨皮、白芍和乌梅;其中白芷、细辛、大黄、重楼、赤芍、石膏、焦栀子、玄参、地骨皮、白芍和乌梅的重量比为5‑16:5‑12:3‑8:2‑5:3‑8:2‑5:2‑5:2‑5:1‑3: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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