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适用于石灰岩细骨料硬化混凝土的胶凝材料含量测定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710908907.1 | 申请日: | 2017-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7621428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20 |
发明(设计)人: | 吴金灶;潘金仁;陈平;朱仲;仲崇刚;黄峰;魏建忠;陈平华;陈冰;吴水英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5/00 | 分类号: | G01N5/00;G01N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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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350001***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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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适用于石灰岩细骨料硬化混凝土的胶凝材料含量测定方法,1.1、检测样品采样与制备:取二个有缺陷的待测混凝土样品,重不小于4.5千克,风干,为样品A、C;1.2对比标准样品的制备:制作合格混凝土标准样品B0;分装3个密封瓶中,按龄期3、7、28天,分别为B3、B7、B28;1.3样品溶解热测定方法:使用水泥水化热测定仪进行测定,溶解液配制:(13.5±0.5)℃的(2.00±0.02)mol/L硝酸溶液约410g和10ml 40%氢氟酸混合溶液,总质量达到(425±0.1)g,计算各样品的溶解热,当QA/Qtx≥0.95,可认为胶凝材料用量满足要求;当QA/Qtx<0.95,可认为胶凝材料用量不足。 | ||
搜索关键词: | 适用于 石灰岩 骨料 硬化 混凝土 材料 含量 测定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适用于石灰岩细骨料硬化混凝土的胶凝材料含量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1.1、检测样品采样与制备:混凝土浇筑完成后,第t天发现有缺陷,取二个有缺陷的待测混凝土样品,样品最小长度或直径均不小于最大骨料公称直径的四倍,同时,每个样品重不小于4.5千克;将其中一个样品风干、破碎剔除粗骨料后,将余下的水泥砂浆粉碎后通过5mm方孔筛,用四分法取100克,磨细后全部通过0.60mm方孔筛,作为未知样品A备用;另外一个样品C进行风干,称重,记为W0;1.1.1样品C的体积:将样品C浸入水中浸泡至恒重;称量样品C完全浸没在水中的重量,吊挂称重所得重量记为W2;取出样品,擦干称重,记为W1,样品C的体积=(w1‑w2)/ρ,ρ为样品C测定W2时的水的密度;1.2对比标准样品的制备:1.2.1按工程要求的合格混凝土配合比中胶凝材料的比例混合胶凝材料B,称取样品Dg,D<10,作为对比的标准样品B0;1.2.2.称取100g混合的胶凝材料B,加水40g,搅拌均匀,分别装入3个密封的小塑料瓶中,任何一瓶的含量不少于30g,保存至试验结束,保存温度应与待测混凝土浇筑后温度相近;1.2.3.t小于28天时,按龄期3天、7天、t天分别取出一个塑料瓶,敲碎,磨细后通过0.60mm方孔筛,称取样品1.4Dg,作为对比的标准样品,分别为B3、B7、Bt;按龄期3天、7天、t天分别取出一个塑料瓶,敲碎,磨细后通过0.60mm方孔筛,称取样品1.4Dg,作为对比的标准样品,分别为B3、B7、Bt;当t大于等于28天时,按龄期3天、7天、28天分别取出一个塑料瓶,敲碎,磨细后通过0.60mm方孔筛,称取样品1.4Dg,作为对比的标准样品,分别为B3、B7、B28;1.2.4将工程用的砂进行风干,标记为样品S;1.3样品溶解热测定方法:使用水泥水化热测定仪进行测定,在使用前需先按仪器使用说明进行热容标定;1.3.1.保持室温(20±1)℃,恒温水槽水温温度保持在(20±0.1)℃;1.3.2特制溶解液的配制:通过漏斗向仪器的试验内筒中加入(13.5±0.5)℃的(2.00±0.02)mol/L硝酸溶液约410g和10ml40%氢氟酸混合溶液,总质量达到(425±0.1)g,连续搅拌30min后,读记贝氏温度计读数θ0;1.3.3溶解热测定:将预先称好的标准样品在2min内通过加料漏斗加入特制溶解液中,盖上胶塞,20min准时读记贝氏温度计读数θ1,40min读记贝氏温度计读数θ2;1.3.4.样品的溶解热按下式计算,计算结果保留至0.1J/g:Q=(2×θ1-θ0-θ2)×C/G式中:Q——样品的溶解热,单位为焦耳每克(J/g);(或kJ/kg)C——热量计热容量,单位为焦耳每摄氏度(J/℃);G——样品的质量,单位为克(g);1.3.5按1.3.1‑1.3.4步骤称取样品B0 Dg,及称取不同阶段的样品B1.4Dg,分别测定B0、B3、B7和Bt的溶解热Q0、Q3、Q7和Qt;或B0、B3、B7和B28的溶解热Q0、Q3、Q7和Q28,根据测得的Q0、Q3、Q7和Q28计算累积水化热R3、R7、R28;R0=0;R3=Q0‑Q3;R7=Q0‑Q7;R28=Q0‑Q28;将R0、R3、R7、R28及对应的龄期0、3、7、28作为Rt和t分别代入公式Rt=R∞{1‑exp(‑mtn)};其中:Rt‑‑‑龄期t时的累积水化热(kJ/kg);R∞‑‑‑最终水化热(kJ/kg),t‑‑‑龄期(天);m、n‑‑‑常数;求出R∞、m、n;再将所需龄期代入公式求出所需龄期的水化热Rt;由Qt=Q0‑Rt计算出任意龄期的胶凝材料溶解热Qt;称取样品A Dg,得出QA;称取风干砂样品SDg,得出Qs;1.4对比:1.4.1合格混凝土配合比为:胶凝材料用量B kg/m3;砂S kg/m3;石G kg/m3;水W kg/m3;混凝土风干状态下砂浆的溶解热应为:
式中:Qtx‑‑‑对比用标准样品的溶解热,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Qt‑‑‑t天胶凝材料的溶解热,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Qs‑‑‑风干砂样的溶解热,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W0、W1、W2‑‑‑另一个有缺陷样品的风干重量、饱和面干重量和浸泡在水中的重量;ρ‑‑‑样品C测定W2时的水的密度,可查表获得;1.4.2结果判定a、当QA/Qtx≥0.95,可认为胶凝材料用量满足要求;b、当QA/Qtx<0.95,可认为胶凝材料用量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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