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物联网的零首付、零月供的购车方法在审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711302748.7 申请日: 2017-12-11
公开(公告)号: CN107909364A 公开(公告)日: 2018-04-13
发明(设计)人: 雷建胜 申请(专利权)人: 中山市龙源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G06Q20/24 分类号: G06Q20/24;G06Q30/02;G06Q40/02
代理公司: 北京慕达星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1465 代理人: 崔自京
地址: 528400 广东省中山市古镇*** 国省代码: 广东;44
权利要求书: 查看更多 说明书: 查看更多
摘要: 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物联网的零首付、零月供的购车方法,购车者通过零首付购车后,被锁定转化成为分享对象,通过以同样方式分享零首付业务,完成任务后实现零月供。本发明提供的方法可以通过将沉淀的购车用户大数据准确性的分配给汽车制造商、银行或金融机构、各大保险公司、与汽车相关的行业等,进而通过佣金标准协议进行利润共享,利用创新模式整合市场,通过大数据锁定购车者数据将客户分配车行、金融公司、保险公司、汽车制造商;利用大数据整合与车有关联的产品,将客户转化,通过二次消费与汽车相关联产品创造二次价值;适用于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销售以及整个汽车相关行业市场的广泛推广。
搜索关键词: 一种 基于 联网 首付 零月供 购车 方法
【主权项】:
一种基于物联网的零首付、零月供的购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1)对参加零首付、零月供服务的购车者进行信用审核;(2)根据信用审核结果生成购车方案,与所述购车者签订服务协议,所述服务协议中包括任务量、任务时限和任务内容;(3)监测购车者是否成功分享零首付、零月供服务链接至公共平台,若是,所述购车者作为分享对象享受零首付服务,并完成提车上牌;若否,所述购车者无法作为分享对象享受零首付服务;(4)监测已享受零首付服务的分享对象是否完成任务内容,若是,所述分享对象享受零月供服务;若否,所述分享对象无法享受零月供服务;(5)监测分享对象是否完成任务量,若是,交付车辆登记证书给所述分享对象,进入步骤(7);若否,进入步骤(6);(6)监测是否已达到所述任务时限,若是,交付车辆登记证书给所述分享对象,进入步骤(7);若否,重复步骤(4);(7)所述分享对象之后每完成一次任务内容,按照指定的奖金方案向所述分享对象分配业务奖金;(8)按照与汽车金融相关机构签订佣金标准协议分配所述分享对象和所述被分享对象数据给所述汽车金融相关机构,同时从所述汽车金融相关机构获得相应佣金。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山市龙源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中山市龙源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711302748.7/,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专利文献下载

说明:

1、专利原文基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说明书;

2、支持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升级中);

3、专利数据每周两次同步更新,支持Adobe PDF格式;

4、内容包括专利技术的结构示意图流程工艺图技术构造图

5、已全新升级为极速版,下载速度显著提升!欢迎使用!

请您登陆后,进行下载,点击【登陆】 【注册】

关于我们 寻求报道 投稿须知 广告合作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企业标识 联系我们

钻瓜专利网在线咨询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咨询在线客服咨询在线客服
tel code back_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