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火灾痕迹物证拍照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519937.9 | 申请日: | 2017-05-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6863442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09 |
发明(设计)人: | 陈克;张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G03B15/05 | 分类号: | G03B15/05;G03B15/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联创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364 | 代理人: | 刘亚竹 |
地址: | 300381 ***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一种火灾痕迹物证拍照装置,包括相机支架,用于支撑相机;样品台,用于支撑所述火灾痕迹物证,所述样品台的至少部分区域具有透光性,以使得部分可见光能够从所述样品台底部通过所述至少部分区域到达所述火灾痕迹物证;辅助光源,所述辅助光源设置在与所述火灾痕迹物证大体水平的位置处,所述辅助光源具有第一亮度调节部,所述辅助光源产生的至少部分可见光直接照射到所述火灾痕迹物证上;调光板,所述调光板具有第二亮度调节部和/或第一位置调节部,所述调光板产生的部分可见光穿过所述样品台的具有透光性的所述至少部分区域照射到所述火灾痕迹物证上。本申请能够在面对复杂的光源环境下有效地消除形成在物证周围的阴影,提高证据的有效性。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火灾 痕迹 物证 拍照 装置 | ||
【主权项】:
一种火灾痕迹物证拍照装置(100),其特征在于,包括:相机支架(1),用于支撑相机;样品台(2),用于支撑所述火灾痕迹物证,所述样品台(2)的至少部分区域(8)具有透光性,以使得部分可见光能够从所述样品台底部通过所述至少部分区域到达所述火灾痕迹物证;辅助光源(3),所述辅助光源(3)设置在与所述火灾痕迹物证大体水平的位置处,所述辅助光源(3)具有第一亮度调节部,所述辅助光源(3)产生的至少部分可见光直接照射到所述火灾痕迹物证上;调光板(4),所述调光板(4)具有第二亮度调节部和/或第一位置调节部(9),所述调光板(4)产生的至少部分可见光穿过所述样品台(2)的具有透光性的所述至少部分区域(8)照射到所述火灾痕迹物证上。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未经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720519937.9/,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带反光镜的补光灯
- 下一篇:一种无线供电方式的快球摄像机外壳